用戶【小玉媽媽】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 下列關於憲法人權保障之敘述,何者錯誤?(A)人權最初主要功能在於作為防禦權,抵抗國家不法之侵害(B)採取窮盡式之人權清單立法例,若欲新增人權,須透過修憲始得為之(C)基於公益事由,不排除國家得依法

【評論內容】

我國憲法對於人民權利義務之規定:折衷式,即兼採:

1.列舉式:

消極權利:平等權、自由權(憲法§7~14)。

積極權利:受益權(憲法§15、§16、§21)。

主動權利:參政權(憲法§17、§18)。

被動權利: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之基本義務(憲法§19~21)。

2.概括式: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其他自由及權利皆受保障(憲法§22)。又我國非採取窮盡式之人權清單立法例,若欲新增人權,非須透過修憲,可經由概括規定之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由司法院大法官或學者加以解釋、補充之。

【評論主題】7 下列關於憲法人權保障之敘述,何者錯誤?(A)人權最初主要功能在於作為防禦權,抵抗國家不法之侵害(B)採取窮盡式之人權清單立法例,若欲新增人權,須透過修憲始得為之(C)基於公益事由,不排除國家得依法

【評論內容】

我國憲法對於人民權利義務之規定:折衷式,即兼採:

1.列舉式:

消極權利:平等權、自由權(憲法§7~14)。

積極權利:受益權(憲法§15、§16、§21)。

主動權利:參政權(憲法§17、§18)。

被動權利: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之基本義務(憲法§19~21)。

2.概括式: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其他自由及權利皆受保障(憲法§22)。又我國非採取窮盡式之人權清單立法例,若欲新增人權,非須透過修憲,可經由概括規定之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由司法院大法官或學者加以解釋、補充之。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得以發送電子郵遞方式處理?(A)通知(B)傳閱(C)表報(D)公告

【評論內容】

(二)上述各類公文屬發文通報周知性質者,以登載機關電子公布欄為原則;另公務上不須正式行文之會商、聯繫、洽詢、通知、傳閱、表報、資料蒐集等,得以發送電子郵遞方式處理。

【評論主題】辦理收支有關事項應備具之書表,不包括下列哪一種?(A)損益表(B)現金結存(日報)表(C)保管品月報表(D)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紀錄卡

【評論內容】

五十、出納管理單位為辦理收支有關事項,應備具如下書表(其格式詳附錄貳):

(一)繳款書。

(二)支出收回書。

(三)收入退還書。

(四)轉正通知書。

(五)機關專戶存款收款書。

(六)國庫保管品申請書。

(七)保管品月報表。

(八)銀行(公庫)存款差額解釋表。

(九)零用金支用清單。

(十)現金結存(日報)表。

(十一)現金收支結存旬報表(含現金收支月報表)。

(十二)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紀錄卡。

 

【評論主題】39 為預防火災,下列有關各機關建築物設計的敘述,何者錯誤?(A)辦公廳舍以採用鋼骨結構為原則(B)辦公室宜與倉庫分離建築(C)建築物應依法設置安全門梯(D)建築物設計應符合建築法規之規定

【評論內容】

(一)建築物之設計

1.各機關興建辦公房舍,以採用鋼筋混凝土建築為原則;室內隔間設備,應避免使用易燃性材料或實施防火處理。

2.辦公室宜與廚房、倉庫及宿舍等分離建築。

3.建築物應依法設置安全門梯。

4.符合建築法規及消防法規之規定。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正確,(A)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分別共有。(B)合夥之通常事務,得由有執行權之合夥人共同執行之,(C)合夥之決議,其有表決權之合夥人無論其出資之多寡,推定每人有一表決權

【評論內容】

第668條

 

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

 

第671條

合夥之事務,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決議外,由合夥人全體共同執行之。

 

合夥之事務,如約定或決議由合夥人中數人執行者,由該數人共同執行之。

 

合夥之「通常事務」,得由有執行權之「各」合夥人「單獨」執行之。但其他有執行權之合夥人中任何一人,對於該合夥人之行為有異議時,應停止該事務之執行。

 

第673條

合夥之決議,其有表決權之合夥人,無論其出資之多寡,推定每人僅有一表決權。

 

第682條

合夥人於合夥清算前,「不得」請求合夥財產之分析。

 

對於合夥負有債務者,不得以其對於任何合夥人之債權與其所負之債務抵銷。

 ...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正確,(A)有承受委託處理一定事務之公然表示者,如對於該事務之委託,不即為拒絕之通知時,視為允受委託。(B)不動產之租賃其期限逾一年者,須有特別之授權。(C)委任人非經受任人之同意,不得將處

【評論內容】

第534條

 

受任人受概括委任者,得為委任人為一切行為。但為左列行為,須有「特別之授權」:

 

一、不動產之出賣或設定負擔。

 

二、不動產之租賃其期限逾「二年」者。

 

三、贈與。

 

四、和解。

 

五、起訴。

 六、提付仲裁。

【評論主題】貸與人得終止契約,下列何者有誤,(A)貸與人因不可預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者。(B)借用人違反約定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使用借用物。(C)因借用人怠於注意,致借物毀損或有毀損之虞者。(D)借用人破產

【評論內容】

第472條

 

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貸與人得終止契約:

 

一、貸與人因不可預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者。

 

二、借用人違反約定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使用借用物,或未經貸與人同意允許第三人使用者。

 

三、因借用人怠於注意,致借用物毀損或有毀損之虞者。

 

四、借用人「死亡」者。

【評論主題】耕作地租賃於租期屆滿前,得終止契約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A)承租人死亡而繼承人無耕作能力者。(B)承租人非因不可抗力不為耕作繼續半年以上者。(C)承租人將耕作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者。(D)耕作地依

【評論內容】

第458條

 

耕作地租賃於租期屆滿前,有左列情形之一時,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一、承租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無耕作能力者。

 

二、承租人非因不可抗力不為耕作繼續一年以上者。

 

三、承租人將耕作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者。

 

四、租金積欠達兩年之總額者。

 

五、耕作地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作地使用者。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正確,(A)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得逾二十年。(B)耕作地之承租人,因不可抗力,致其收益減少或全無者,得請求減少或免除租金。(C)前項租金減免請求權,不得預先拋棄。(D)耕作地之出租人不得預

【評論內容】

第449條

 

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

 

前項期限,當事人得更新之。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適用」第一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正確,(A)拍賣人對於其所經管之拍賣,不得應買,亦不得使他人為其應買。(B)分期付價之買賣,買受人遲付之價額未達全部價金五分之一,仍得請求支付全部價金。(C)試驗買賣,為以買受人之承認標的物

【評論內容】

第389條 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買受人有遲延時,出賣人得即請求支付全部價金者,除買受人遲付之價額已達全部價金五分之一外,出賣人仍不得請求支付全部價金。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正確,(A)債權或其他權利之出賣人,應擔保其權利確係存在。(B)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仍負擔保之責。(C)從物有瑕疵者,買受人得解除契約,其效力及於主物。(D)標的物交付

【評論內容】

(B) 第351條

 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C) 第362條

 因主物有瑕疵而解除契約者,其效力及於從物。

從物有瑕疵者,買受人僅得就從物之部分為解除。

 

(D) 第 370 條

 標的物交付定有期限者,其期限,「推定」其為價金交付之期限。

【評論主題】下列何為不正確,(A)社團以董事會為最高機關。(B)已退社或開除之社員,對於社團之財產無請求權。(C)如有全體社員十分之一以上之請求,表明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請求召集時,董事應召集之。(D)社會得隨時

【評論內容】

民法第50條

:社團以總會為最高機關。

 

社團需有社員總會,並以總會為最高意思機關,

 

以董事(會)作為法人之意思決定機關及執行機關。

【評論主題】24.(養生主):「每至於族」、「族庖」兩族字:(A)音同義同 (B)音同義不同 (C)音不同義同 (D)音義皆不同

【評論內容】

那請問答案說「音義皆不同」是錯的嗎?

感謝您~ ^-^

【評論主題】24.(養生主):「每至於族」、「族庖」兩族字:(A)音同義同 (B)音同義不同 (C)音不同義同 (D)音義皆不同

【評論內容】

雖然猜對了,但不知音義各為何? 有人能指導一下嗎? 謝謝~

【評論主題】102.關於先秦道家,何者敘述錯誤?(A)以老子為始祖 (B)主張清靜無為,順應自然(C)影響了漢代的黃老思想 (D)與儒家並稱為顯學

【評論內容】

顯學通常是指與現實聯繫密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或者在思想學術界占統治地位的學說。在先秦思想史中特指儒家、墨家這兩種學說。有時也指在整個中國思想史上占重要地位的儒、道、佛三家。

 

顯學一詞最早出於《韓非子·顯學篇》:「世之顯學,儒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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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下列那一項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事故?(A) 殘廢  (B) 疾病  (C) 傷害  (D) 生育

【評論內容】

針對殘廢是因受傷或疾病的治療過程有醫療給付;但是對成為「殘廢」的事實,沒有殘廢給付。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非屬於占有輔助關係?(A)警察管領警車(B)銀行經理對其經手之金錢(C)證券公司營業員對其保管之股票(D)父母管理未成年子女繼承之珠寶

【評論內容】

第942條

受僱人、學徒、家屬或基於其他類似之關係,受他人之指示,而對於物有管領之力者,僅該他人為(直接)占有人。

 

(而受僱人…等,為占有輔助人)

【評論主題】23 甲以所有之意思公然、和平繼續占有乙之動產已達4年,其法律效果為:(A)不得主張時效取得動產所有權(B)得主張時效取得動產所有權(C)須由警察召領後始可取得動產所有權(D)須經由登記後始取得動產所

【評論內容】

第768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第768-1條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評論主題】22 甲有公寓大廈房屋1戶,甲死亡後,甲之繼承人乙、丙、丁就該房屋辦理繼承登記為各擁有三分之一,乙丙丁就該辦理繼承登記之房屋關係為:(A)公同共有(B)分別共有(C)互有(D)總有

【評論內容】

第1151條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所以,分割後,就是分別共有囉~

【評論主題】21 質權人係經許可以受質為營業者,出質人未於取贖期間屆滿後5日內取贖其質物時,發生何種法律效果?(A)質權人應將質物拍賣,就賣得價金取償(B)被擔保之債權消滅(C)質權人應聲請法院拍賣質物(D)質權

【評論內容】

第899-2條

 

質權人係經許可以受質為營業者,僅得就質物行使其權利。出質人未於取贖期間屆滿後五日內取贖其質物時,質權人取得質物之所有權,其所擔保之債權同時消滅。

 

前項質權,不適用第八百八十九條至第八百九十五條、第八百九十九條、第八百九十九條之一之規定。

【評論主題】18 甲乙共同繼承土地一筆。甲常年居住國外,乙乃在該土地上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建築房屋使用達20年。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A)甲喪失該土地之共有權(B)甲得向乙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C)乙得請求登記為地上

【評論內容】

第769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社團及財團的敘述,何者錯誤?(A)兩者都應有董事的設置(B)兩者都可以有監察人的設置(C)社團有社員總會,財團則無總會(D)社團由社員總會變更章程;財團則由董事會修改章程

【評論內容】

 

財團法人一經捐助成立,性質上屬他律法人,所以組織有不完備或管理方法、章程有欠缺,不能由董事會以決議方式變更,捐助人也不得自行補充,要變更必須由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為必要之處分。

 

只有像類似財團法人住址變更或董事人選變更等,只需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即可聲請該管法院辦理變更登記。

 

參考自:

http://tw.myblog.yahoo.com/jw!AveffFeLAxr4rUqzblh6/article?mid=332

【評論主題】16 老師與學生約定,如果學生考試考100分時,老師即贈送學生王建民棒球卡一套,該附款屬於:(A)停止條件(B)解除條件(C)負擔(D)期限

【評論內容】

第99條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評論主題】12 下列有關子女從姓之敘述,何者錯誤?(A)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B)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C)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

【評論內容】

第1059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評論主題】4. 設,則A+A2+A3+…+A2009= (6) 。

【評論內容】3-153 陳真

【評論主題】72. The whole department thought the assistant i t until the evidence proved he was guilty of the th

【評論內容】

(二)非消耗品「未」達使用期限,而必須報廢者,申請人應敘明特殊之原因。

【評論主題】72. Before you take a vacation to Egypt, it’ better for you to c__________e how much you will spend

【評論內容】

那這題是否該刪除呢? @@

【評論主題】五、請將下列英文譯成中文:(20 分) The oil to be cleaned is continuously fed to the purifier. Separated sludge and

【評論內容】依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調解成立後,要作成調解書,並在七日內,將調解書送請法院審核,經法院核定後,有下列的效力:(1)民事部分不可以再行起訴。(2)刑事部分不可以再行告訴或自訴。(3)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所以可以作為執行名義,如債務人不履行時,可以聲請強制執行。(4)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如果是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時,該調解書具有執行名義,如債務人不履行時,可以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