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7司法院釋字第 694 號解釋認為,舊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 20 歲或滿 60 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得列為其個人綜合所得額之免稅額之規定,係違反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是系爭規定所採以年齡為分類標準之差別待遇,其所採手段與 目的之達成尚欠實質關聯,其差別待遇乃屬恣意,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 則。

【評論主題】7司法院釋字第 694 號解釋認為,舊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 20 歲或滿 60 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得列為其個人綜合所得額之免稅額之規定,係違反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是系爭規定所採以年齡為分類標準之差別待遇,其所採手段與 目的之達成尚欠實質關聯,其差別待遇乃屬恣意,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 則。

【評論主題】7司法院釋字第 694 號解釋認為,舊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 20 歲或滿 60 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得列為其個人綜合所得額之免稅額之規定,係違反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是系爭規定所採以年齡為分類標準之差別待遇,其所採手段與 目的之達成尚欠實質關聯,其差別待遇乃屬恣意,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 則。

【評論主題】7司法院釋字第 694 號解釋認為,舊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 20 歲或滿 60 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得列為其個人綜合所得額之免稅額之規定,係違反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是系爭規定所採以年齡為分類標準之差別待遇,其所採手段與 目的之達成尚欠實質關聯,其差別待遇乃屬恣意,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 則。

【評論主題】7司法院釋字第 694 號解釋認為,舊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 20 歲或滿 60 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得列為其個人綜合所得額之免稅額之規定,係違反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是系爭規定所採以年齡為分類標準之差別待遇,其所採手段與 目的之達成尚欠實質關聯,其差別待遇乃屬恣意,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 則。

【評論主題】13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具備憲法訴訟聲請人之資格?(A)總統 (B)政黨(C)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D)法院

【評論內容】本法所稱當事人,係指下列案件之聲請人及相對人:

【評論主題】7司法院釋字第 694 號解釋認為,舊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 20 歲或滿 60 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得列為其個人綜合所得額之免稅額之規定,係違反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是系爭規定所採以年齡為分類標準之差別待遇,其所採手段與 目的之達成尚欠實質關聯,其差別待遇乃屬恣意,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 則。

【評論主題】6有關集會遊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室外集會遊行,應一律事先申請(B)對集會自由的限制,須符合法律保留及比例原則(C)立法者對集會時間、地點及方式之限制,原則上屬立法自由形成之範圍(D)禁制區內得

【評論內容】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4 公務人員如不服年終考績之獎懲結果而欲循序提起行政訴訟進行救濟,應以何者為被告?(A)服務機關之考績委員會 (B)核定機關 (C)銓敘部 (D)服務機關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如單就年終考績評定不 服,原則上應以服務機關為被告;如對銓敘部基於掌理公務人員敘級、敘 俸職權所為考績獎懲結果(晉級、獎金、留原俸級)之銓敘審定不服,則 應以銓敘部為被告。

【評論主題】6 關於公務人員之調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之範圍內始得予調任 (B)調任低一官等職務須為受調任公務人員所自願 (C)副主管人員不得調任本單位之非主管 (D)

【評論內容】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其餘各職等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評論主題】5 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各機關首長不得任命或遷調人員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機關首長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B)機關首長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 (C)機關首長定有任期者,原則上自

【評論內容】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

【評論主題】1 有關公務人員之任用,下列何者係於公務人員任用法外,另以法律定之,且其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相牴觸? (A)關務人員 (B)教育人員 (C)公營事業人員 (D)醫事人員

【評論內容】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評論主題】7司法院釋字第 694 號解釋認為,舊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 20 歲或滿 60 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得列為其個人綜合所得額之免稅額之規定,係違反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是系爭規定所採以年齡為分類標準之差別待遇,其所採手段與 目的之達成尚欠實質關聯,其差別待遇乃屬恣意,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 則。

【評論主題】13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具備憲法訴訟聲請人之資格?(A)總統 (B)政黨(C)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D)法院

【評論內容】本法所稱當事人,係指下列案件之聲請人及相對人:

【評論主題】6有關集會遊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室外集會遊行,應一律事先申請(B)對集會自由的限制,須符合法律保留及比例原則(C)立法者對集會時間、地點及方式之限制,原則上屬立法自由形成之範圍(D)禁制區內得

【評論內容】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關於公務人員之調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之範圍內始得予調任 (B)調任低一官等職務須為受調任公務人員所自願 (C)副主管人員不得調任本單位之非主管 (D)

【評論內容】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其餘各職等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評論主題】14 公務人員如不服年終考績之獎懲結果而欲循序提起行政訴訟進行救濟,應以何者為被告?(A)服務機關之考績委員會 (B)核定機關 (C)銓敘部 (D)服務機關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如單就年終考績評定不 服,原則上應以服務機關為被告;如對銓敘部基於掌理公務人員敘級、敘 俸職權所為考績獎懲結果(晉級、獎金、留原俸級)之銓敘審定不服,則 應以銓敘部為被告。

【評論主題】5 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各機關首長不得任命或遷調人員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機關首長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B)機關首長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 (C)機關首長定有任期者,原則上自

【評論內容】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

【評論主題】1 有關公務人員之任用,下列何者係於公務人員任用法外,另以法律定之,且其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相牴觸? (A)關務人員 (B)教育人員 (C)公營事業人員 (D)醫事人員

【評論內容】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評論主題】2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逾越立法院職權行使之界線?(A)就公務員退休金制度進行修法 (B)議決非核家園之能源政策 (C)調閱偵查終結起訴案件之卷證 (D)組成調查委員會,瞭解司法

【評論內容】729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犯罪之偵查與追訴,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且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立法院向檢察機關調閱已偵查終結而不起訴處分確定或未經起訴而以其他方式結案之案件卷證,須基於目的與範圍均屬明確之特定議案,並與其行使憲法上職權有重大關聯

【評論主題】The population of China is larger than _______ of Taiwan.(A)which      (B)those        (C)that     

【評論內容】此處that用以代替前面出現的.....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His suggestion ___________.(A)is worth consider (B)is worth considering(C)is worth to consider (D)do

【評論內容】be worth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8 The first comprehensive system for nationwide ______ was instituted by France for the Napoleonic

【評論內容】

conscription[kənˋskrɪpʃən] 徵兵

【評論主題】8 The national health guideline suggests that each adult should take at least 30 minutes of physical

【評論內容】

(A)moderate 適度的  (B)vague 模糊 (C)versatile 多才多藝的  (D)miserable 悲慘的

【評論主題】It was ________ quiet.(A)until the teacher came in did students become‚(B)until the teacher came in

【評論內容】

not... until....:直到...才...

直到老師進去後學生才變得安靜

【評論主題】48 關於我國憲法中行政與立法間權力制衡之設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得連署對於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 (B)總統應至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C)立法委員得兼任行政官員,入閣者並無須辭職

【評論內容】增修3: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Although Susie was the youngest person in her office, she was not _____ at all by her older and mo

【評論內容】

易混淆字:intimate[ˋɪntəmɪt] 親密的,熟悉的

【評論主題】21 甲於大賣場中命其 6 歲幼子將高價保養品放入褲袋暗中夾帶走出店家,甲在此一不法犯行中的角色為何?(A)教唆犯 (B)精神幫助犯 (C)間接正犯 (D)共同正犯

【評論內容】

教唆犯與間接正犯之區別

教唆犯與間接正犯,固同為假手於他人實施犯罪之行為,並不親自參與犯罪行為之實行;然其性質迥異,其不同之點如下:

一、教唆犯之被教唆人,須為有刑事責任能力人。間接正犯之被利用人不以有刑事責任能力人為限。

二、教唆犯之被教唆人有自由之意志。間接正犯之被利用人有時為喪失自由意志之人(如受脅迫喪失自由意志而聽從實施犯罪行為是)。

三、教唆犯之被教唆人於受教唆後,有犯罪之意思。間接正犯有時係利用不知情之人實施犯罪行為。

四、教唆犯必係教唆自然人實施犯罪行為,間接正犯有時係利用動物實施犯罪行為(如嗾使猛犬嚙人)。

五、教唆犯之處罰,刑法有明文規定。間接正犯僅為學理上及實務上之名詞,其責任與...

【評論主題】18 刑法第 55 條本文規定「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實務上稱此種情形為何?(A)想像競合 (B)夾結關係 (C)連續關係 (D)法條競合

【評論內容】

實質競合:同一行為人,出於數犯意,為數行為,而構成數個犯罪

想像競合: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

*法規競合:行為人出於一犯意而為一犯罪行為,但卻有數法條同時對此犯罪行為規範。於此情形,因行為人只侵犯一法益,應被評價為僅犯單純一罪,故雖有數法條為規範,但只能以最適之法條論罪。

【評論主題】【題組】10. There is a parrot on Dr. Wildman’s sh___ .(有隻鸚鵡在Dr.Wildman的肩上。)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8 年 - 2

【評論內容】是,當國家推行經濟計畫時 , 因為政府沒有太多的資金在手上 , 所以發行 " 政府公債 " , 向民間吸收 " 長期資金 " , 用來推行經濟計畫 .

政府公債的特色 ~ 1 . 信用評等佳 , 2 . 發行量大 , 3 .  時間長 , 4 . 面額大

【評論主題】7 柳貴乎垂,不垂則可無柳。柳條貴長,不長則無嫋娜之致,徒垂無益也。此樹為納蟬之所,諸鳥亦集。長夏不寂寞,得時聞鼓吹者,是樹皆有功,而高柳為最。總之, 種樹非止娛目,兼為悅耳。目有時而不娛,以在臥榻之

【評論內容】

【譯文】柳樹貴在柳枝下垂,柳枝不下垂就寧可沒有柳樹。柳枝貴在長,柳枝不長就沒有嫋娜景致,只是下垂沒有什麼益處。這種樹是招納蟬的處所,各種鳥也往往棲息在上面。漫長的夏天不讓人感到寂寞,能時時聽到蟬唱鳥鳴,這樹都有功勞,而高高的柳樹是功勞最大的。總之,種樹不只是讓眼睛娛樂,還能使耳朵愉悅。眼睛有時卻不能娛樂,因為人躺在臥榻上;耳朵就沒有什麼時候不愉悅。

【評論主題】3 濠州定遠縣一弓手,善用矛,遠近皆伏其能。有一偷,亦善擊刺,常蔑視官軍,唯與此弓手不相下,曰:「見必與之決生死。」一日,弓手者因事至村步,適值偷在市 飲酒,勢不可避,遂曳矛而鬪。觀者如堵牆。久之,各

【評論內容】

譯文:

濠州定遠縣有一個弓箭手,善於使用長矛,遠近同行都畏服他的技能。

有一個強盜也善於擊刺,常常蔑視官軍,惟與這位弓箭手技藝不相上下,他說:「與弓箭手相見一定要進行生死決鬥。」

一天,弓箭手因公事來到村裏的碼頭,正好遇到強盜在街上的小店裡喝酒,形勢上已不可迴避了,於是就拖矛來跟他鬥,旁觀的人多得圍成了一道人牆。

打了許久,兩人都無法勝過對方而僵持不進。

弓箭手對強盜說:「兵尉來了。我和你都是好漢,你敢和我在兵尉馬前決一生死嗎?」

強盜說:「好。」

弓箭手在那個強盜話剛落便舉手就刺,一下就把強盜刺殺死了,因為是乘其分神不備造成空隙而取得勝利...

【評論主題】21 甲於大賣場中命其 6 歲幼子將高價保養品放入褲袋暗中夾帶走出店家,甲在此一不法犯行中的角色為何?(A)教唆犯 (B)精神幫助犯 (C)間接正犯 (D)共同正犯

【評論內容】

教唆犯與間接正犯之區別

教唆犯與間接正犯,固同為假手於他人實施犯罪之行為,並不親自參與犯罪行為之實行;然其性質迥異,其不同之點如下:

一、教唆犯之被教唆人,須為有刑事責任能力人。間接正犯之被利用人不以有刑事責任能力人為限。

二、教唆犯之被教唆人有自由之意志。間接正犯之被利用人有時為喪失自由意志之人(如受脅迫喪失自由意志而聽從實施犯罪行為是)。

三、教唆犯之被教唆人於受教唆後,有犯罪之意思。間接正犯有時係利用不知情之人實施犯罪行為。

四、教唆犯必係教唆自然人實施犯罪行為,間接正犯有時係利用動物實施犯罪行為(如嗾使猛犬嚙人)。

五、教唆犯之處罰,刑法有明文規定。間接正犯僅為學理上及實務上之名詞,其責任與...

【評論主題】18 刑法第 55 條本文規定「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實務上稱此種情形為何?(A)想像競合 (B)夾結關係 (C)連續關係 (D)法條競合

【評論內容】

實質競合:同一行為人,出於數犯意,為數行為,而構成數個犯罪

想像競合: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

*法規競合:行為人出於一犯意而為一犯罪行為,但卻有數法條同時對此犯罪行為規範。於此情形,因行為人只侵犯一法益,應被評價為僅犯單純一罪,故雖有數法條為規範,但只能以最適之法條論罪。

【評論主題】It was ________ quiet.(A)until the teacher came in did students become‚(B)until the teacher came in

【評論內容】

not... until....:直到...才...

直到老師進去後學生才變得安靜

【評論主題】48 關於我國憲法中行政與立法間權力制衡之設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得連署對於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 (B)總統應至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C)立法委員得兼任行政官員,入閣者並無須辭職

【評論內容】增修3: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

【評論主題】【題組】10. There is a parrot on Dr. Wildman’s sh___ .(有隻鸚鵡在Dr.Wildman的肩上。)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8 年 - 2

【評論內容】是,當國家推行經濟計畫時 , 因為政府沒有太多的資金在手上 , 所以發行 " 政府公債 " , 向民間吸收 " 長期資金 " , 用來推行經濟計畫 .

政府公債的特色 ~ 1 . 信用評等佳 , 2 . 發行量大 , 3 .  時間長 , 4 . 面額大

【評論主題】3 濠州定遠縣一弓手,善用矛,遠近皆伏其能。有一偷,亦善擊刺,常蔑視官軍,唯與此弓手不相下,曰:「見必與之決生死。」一日,弓手者因事至村步,適值偷在市 飲酒,勢不可避,遂曳矛而鬪。觀者如堵牆。久之,各

【評論內容】

譯文:

濠州定遠縣有一個弓箭手,善於使用長矛,遠近同行都畏服他的技能。

有一個強盜也善於擊刺,常常蔑視官軍,惟與這位弓箭手技藝不相上下,他說:「與弓箭手相見一定要進行生死決鬥。」

一天,弓箭手因公事來到村裏的碼頭,正好遇到強盜在街上的小店裡喝酒,形勢上已不可迴避了,於是就拖矛來跟他鬥,旁觀的人多得圍成了一道人牆。

打了許久,兩人都無法勝過對方而僵持不進。

弓箭手對強盜說:「兵尉來了。我和你都是好漢,你敢和我在兵尉馬前決一生死嗎?」

強盜說:「好。」

弓箭手在那個強盜話剛落便舉手就刺,一下就把強盜刺殺死了,因為是乘其分神不備造成空隙而取得勝利...

【評論主題】7 柳貴乎垂,不垂則可無柳。柳條貴長,不長則無嫋娜之致,徒垂無益也。此樹為納蟬之所,諸鳥亦集。長夏不寂寞,得時聞鼓吹者,是樹皆有功,而高柳為最。總之, 種樹非止娛目,兼為悅耳。目有時而不娛,以在臥榻之

【評論內容】

【譯文】柳樹貴在柳枝下垂,柳枝不下垂就寧可沒有柳樹。柳枝貴在長,柳枝不長就沒有嫋娜景致,只是下垂沒有什麼益處。這種樹是招納蟬的處所,各種鳥也往往棲息在上面。漫長的夏天不讓人感到寂寞,能時時聽到蟬唱鳥鳴,這樹都有功勞,而高高的柳樹是功勞最大的。總之,種樹不只是讓眼睛娛樂,還能使耳朵愉悅。眼睛有時卻不能娛樂,因為人躺在臥榻上;耳朵就沒有什麼時候不愉悅。

【評論主題】21 甲於大賣場中命其 6 歲幼子將高價保養品放入褲袋暗中夾帶走出店家,甲在此一不法犯行中的角色為何?(A)教唆犯 (B)精神幫助犯 (C)間接正犯 (D)共同正犯

【評論內容】

教唆犯與間接正犯之區別

教唆犯與間接正犯,固同為假手於他人實施犯罪之行為,並不親自參與犯罪行為之實行;然其性質迥異,其不同之點如下:

一、教唆犯之被教唆人,須為有刑事責任能力人。間接正犯之被利用人不以有刑事責任能力人為限。

二、教唆犯之被教唆人有自由之意志。間接正犯之被利用人有時為喪失自由意志之人(如受脅迫喪失自由意志而聽從實施犯罪行為是)。

三、教唆犯之被教唆人於受教唆後,有犯罪之意思。間接正犯有時係利用不知情之人實施犯罪行為。

四、教唆犯必係教唆自然人實施犯罪行為,間接正犯有時係利用動物實施犯罪行為(如嗾使猛犬嚙人)。

五、教唆犯之處罰,刑法有明文規定。間接正犯僅為學理上及實務上之名詞,其責任與...

【評論主題】18 刑法第 55 條本文規定「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實務上稱此種情形為何?(A)想像競合 (B)夾結關係 (C)連續關係 (D)法條競合

【評論內容】

實質競合:同一行為人,出於數犯意,為數行為,而構成數個犯罪

想像競合: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

*法規競合:行為人出於一犯意而為一犯罪行為,但卻有數法條同時對此犯罪行為規範。於此情形,因行為人只侵犯一法益,應被評價為僅犯單純一罪,故雖有數法條為規範,但只能以最適之法條論罪。

【評論主題】22 針對行政檢查,不論現場勘驗、勘察、檢查等事項,下列何者並非屬於上述之相關程序?(A)身分確認 (B)人員之管束 (C)場所之進入 (D)詢問在場人員

【評論內容】第三十七條(對於人之管束之限制)  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  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評論主題】13 下列何種類型的行政處分,有付諸行政執行的必要性?(A)確認處分 (B)形成處分 (C)下命處分 (D)登記處分

【評論內容】下命處分係課予相對人作為或不作為之行政處分。例如:警察機關對違法之集會遊行命令解散、警察對酗酒泥醉之人的管束。形成處分係指設定、變更或消滅具體之法律關係,例如:公務人員之任命、行政機關對社團章程變更之認可、撤銷許可之執照。確認處分係指對特定之法律關係或法律事實存否發生爭議時,由行政機關為權威性、公示性之確認。例如:公務員服務年資之確認

【評論主題】15 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訴訟制度為下列何種審級制?(A)三級三審制 (B)三級二審制 (C)二級三審制 (D)二級二審制

【評論內容】現行行政訴訟採取「三級二審」制,在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外,於地方法院設立行政訴訟庭。所謂「三級二審」制,其中「三級」係指行政法院由上而下分為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二審」則指所有行政訴訟事件均經二審終結,第一審為事實審,第二審為法律審。以行政法院受理的事件區分,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的第一審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二審(終審)為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的第一審為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終審)則為最高行政法院。

【評論主題】13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案件有下列何種情形者,應為不受理之判決?(A)移送程序或程式違背規定 (B)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C)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判決確定 (

【評論內容】第二十五條 (免議之議決 )  懲戒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議決:  一、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懲戒處分者。  二、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認為本案處分已無必要者。  三、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日起,至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日止,已逾十年者。[相關條文]第二十六條 (不受理之議決 )  懲戒案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議決:  一、移送審議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被付懲戒人死亡者。

【評論主題】The population of China is larger than _______ of Taiwan.(A)which      (B)those        (C)that     

【評論內容】

此處that用以代替前面出現的The population

【評論主題】As soon as I entered her room, I saw her ______ on the sofa.(A)lying          (B)laying       (C)lai

【評論內容】

整理:

lie-lay-lain-lying:躺

lie-lied-lied-lying:說謊

lay-laid-laid-laying:置放

【評論主題】41 下列何者不是唐斯(A. Downs)所提出的官僚人格型態?(A)跟隨者(B)保守者(C)倡導者(D)政治家

【評論內容】

1.爬升者:[動機是自利的],他在處理公共事物的背後(價值或動機)是在[擴大]他的權力、利得、名聲及威望。

2.保守者:這一型的[動機也是自利的],不過和上者是反向的概念(爬升-保守),他考量公共事務的主要標準是[安全與方便],並[不在擴大]他的利得(僅保守維持)。

3.熱心者:[動機是混合的,利他也自利],主要就是以[自己所執著的或獨以厚望]的但[狹隘]的政策概念全力以赴,並冀希從影響政策中[獲取權力]。

4.倡導者:[動機是混合的,利他也自利],是執著於一些【較大】的原則方向、政策觀點,從政策過程的運作中【享有權力】。

5.政治家:[動機是混合的,利他也自利],其眼光並[不僅侷限]在局部的事務,而是[全國性]的政策,所以他考量的是「總體的副利」。

【評論主題】It was ________ quiet.(A)until the teacher came in did students become‚(B)until the teacher came in

【評論內容】

not... until....:直到...才...

直到老師進去後學生才變得安靜

【評論主題】48 關於我國憲法中行政與立法間權力制衡之設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得連署對於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 (B)總統應至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C)立法委員得兼任行政官員,入閣者並無須辭職

【評論內容】

增修3: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評論主題】【題組】10. There is a parrot on Dr. Wildman’s sh___ .(有隻鸚鵡在Dr.Wildman的肩上。)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8 年 - 2

【評論內容】是,當國家推行經濟計畫時 , 因為政府沒有太多的資金在手上 , 所以發行 " 政府公債 " , 向民間吸收 " 長期資金 " , 用來推行經濟計畫 .

政府公債的特色 ~ 1 . 信用評等佳 , 2 . 發行量大 , 3 .  時間長 , 4 . 面額大

【評論主題】50.We can read the novel ________ease.(A)of (B)in (C)on (D)with

【評論內容】

with ease:不費力地

at ease:舒適,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