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9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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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績案雖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惟銓敘部縱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應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而無權逕行變更;且公務人員之平時考核獎懲,無庸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再依最適功能理論,服務機關對於所屬公務人員之任職表現最為清楚,由其應訴最為適當。足徵公務人員之考績權限應歸屬於服務機關,銓敘部則有適法性監督之權限,其就公務人員考績案所為之銓敘審定,核屬法定生效要件,並於服務機關通知受考人時發生外部效力。從而,公務人員如單就年終考績評定不服,原則上應以服務機關為被告;如對銓敘部基於掌理公務人員敘級、敘俸職權所為考績獎懲結果(晉級、獎金、留原俸級)之銓敘審定不服,則應以銓敘部為被告。至主管之核定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22條後段規定,針對服務機關怠為或未依規定處理,基於上級機關指揮監督權逕予變更之例外情形,則非本議題討論範圍,併予敘明。
【110_make】評論
公務人員如單就年終考績評定不 服,原則上應以服務機關為被告;如對銓敘部基於掌理公務人員敘級、敘 俸職權所為考績獎懲結果(晉級、獎金、留原俸級)之銓敘審定不服,則 應以銓敘部為被告。
【免費享解】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案雖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惟銓敘部縱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應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而無權逕行變更;且公務人員之平時考核獎懲,無庸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再依最適功能理論,服務機關對於所屬公務人員之任職表現最為清楚,由其應訴最為適當。足徵公務人員之考績權限應歸屬於服務機關,銓敘部則有適法性監督之權限,其就公務人員考績案所為之銓敘審定,核屬法定生效要件,並於服務機關通知受考人時發生外部效力。從而,公務人員如單就年終考績評定不服,原則上應以服務機關為被告;如對銓敘部基於掌理公務人員敘級、敘俸職權所為考績獎懲結果(晉級、獎金、留原俸級)之銓敘審定不服,則應以銓敘部為被告。至主管之核定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22條後段規定,針對服務機關怠為或未依規定處理,基於上級機關指揮監督權逕予變更之例外情形,則非本議題討論範圍,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