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7. 計算下列各式的值。【題組】⑴ -3+5= __________。

【評論內容】簡易程序 §449

I.[偵查中]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因檢察官之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II.[審判中]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自白犯罪,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罰金為限

簡式程序 §273-1

除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於前條第一項程序(§273第一次審判期日之準備程序)進行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法院為前項裁定後,認有不得或不宜者,應撤銷原裁定,依通常程序審判之。

前項情形,應更新審判程序。但當事人無異議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甲於公開場所毆打乙,致乙受輕傷,因甲拒不和解,乙於案發 1 個月後,向法院提起傷害罪自訴,一審法院判甲有罪,宣告有期徒刑 2 月,乙認為已足夠,但乙妻丙認為量刑太輕,遂以自己名義具狀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

【評論內容】

刑訴§ 428 : I.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聲請再審,得由管轄法院之檢察官及自訴人為之;

                     但自訴人聲請再審者,以有第四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之情形為限。

                   II.自訴人已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第三百十九條第一項所列得為

                      提起自訴之人,為前項之聲請。

乙妻丙得以自己名義替其夫於再審時出面的情況應為同條II.(§ 319 I.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為前項之聲請。

【評論主題】35.警察查獲甲、乙兩人共同參與擄人勒贖,審理過程中甲承認、乙否認案件相關犯罪情節。審判程序中證據調查犯罪事實認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之供述用作甲之犯罪事實認定,該項供述需有補強證據(B)甲之

【評論內容】

刑訴 §156 II.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評論主題】18.有關刑法第 47 條累犯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A)累犯之構成,須以行為人先前犯罪曾受徒刑或拘役的執行為前提(B)行為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三年以內,只要再犯罪者,不論其再犯之

【評論內容】§ 47[累犯]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77 [假釋條件]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評論主題】45 關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應公開審理(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應依職權自行調查之,並得囑託法院或其他機關調查(

【評論內容】

家醜不外揚。

另, 補充:

監察法第13條

監察院人員對於彈劾案,在未經移付懲戒機關前,不得對外宣洩。

監察院於彈劾案移付懲戒機關時得公布之。

【評論主題】15 下列人員何者不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範?(A)中央研究院研究員 (B)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基礎訓練學員(C)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執行長 (D)私立高中軍訓教官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17條(準用對象)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   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                           (A) 不適格之原因  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軍訓單位或各級學校之軍訓教官。 (D)  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   六、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   七、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訓練人...

【評論主題】17.有關鑑定留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因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之必要,得預定七日以下之期間,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之處所(B)鑑定留置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法官簽名(C)鑑定留置之預定期

【評論內容】鑑定留置為法官專屬職權§203-1 第四項

鑑定留置票,由法官簽名。檢察官認有鑑定留置必要時,向法院聲請簽發之。

§203-3 第一、二項

鑑定留置之預定期間,法院得於審判中依職權或偵查中依檢察官之聲請裁定<法官縮短或延長之。但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二月。

鑑定留置之處所,因安全或其他正當事由之必要,法院得於審判中依職權或偵查中依檢察官之聲請裁定<法官變更之。

【評論主題】18 依刑事訴訟法第 131 條實施之「緊急搜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司法警察(官)實施者,應於 3 日內報告該管檢察官及法院 (B)檢察官實施者,應於 3 日內陳報該管法院 (C)如經依法陳報

【評論內容】(C)如經依法陳報或報告,所扣得之物即取得證據能力 尚須考量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實施之搜索                                                                                           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雖此法條[緊急搜索]為便宜檢警於情況急迫時,得於無搜索票之情況下逕行搜索被告、犯罪嫌疑人住宅或其他處所,然而,同條第一項第一至三款仍註明「有事實足認...確實在內」、「有明顯事實」,顯見立法者重視執法過程其程度是否侵害到個人法益。由刑訴§131第三項:法院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五日內撤銷之。再次給予法院判斷權責,加以把關及權衡執法與比例原則。刑...

【評論主題】【題組】(二)試計算該水樣的離子強度?(10 分)

【評論內容】@楊士層 選項(D)要考量的應該是「甲為逃逸乃以口咬傷乙之手臂」§329 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準強盗罪]。

【評論主題】【題組】(二)試計算該水樣的離子強度?(10 分)

【評論內容】@楊士層 選項(D)要考量的應該是「甲為逃逸乃以口咬傷乙之手臂」§329 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準強盗罪]。

【評論主題】35.警察查獲甲、乙兩人共同參與擄人勒贖,審理過程中甲承認、乙否認案件相關犯罪情節。審判程序中證據調查犯罪事實認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之供述用作甲之犯罪事實認定,該項供述需有補強證據(B)甲之

【評論內容】

刑訴 §156 II.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評論主題】18.有關刑法第 47 條累犯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A)累犯之構成,須以行為人先前犯罪曾受徒刑或拘役的執行為前提(B)行為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三年以內,只要再犯罪者,不論其再犯之

【評論內容】§ 47[累犯]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77 [假釋條件]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評論主題】45 關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應公開審理(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應依職權自行調查之,並得囑託法院或其他機關調查(

【評論內容】

家醜不外揚。

另, 補充:

監察法第13條

監察院人員對於彈劾案,在未經移付懲戒機關前,不得對外宣洩。

監察院於彈劾案移付懲戒機關時得公布之。

【評論主題】15 下列人員何者不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範?(A)中央研究院研究員 (B)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基礎訓練學員(C)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執行長 (D)私立高中軍訓教官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17條(準用對象)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   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                           (A) 不適格之原因  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軍訓單位或各級學校之軍訓教官。 (D)  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   六、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   七、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訓練人...

【評論主題】583.More vaccines are needed to____our stocks.(A) appoint(B) circulate(C) mend(D) replenish

【評論內容】

事物 needed to 需要被( 後+ 原v.)

【評論主題】580.My sister is a spendthrift. My parents always suggest that she _______ her spending, or she will

【評論內容】thrift (n.) 節儉,節約 spendthrift (n./adj.)-揮霍無度的人

【評論主題】575.Those pandas bred in _______ will probably not survive if they are released into the wild.(A) br

【評論內容】

captivity 囚禁;被俘;束縛

【評論主題】553.Many dancers are _____ about their weight, for they want to look perfect when performing on stag

【評論內容】obsessive 妄想的;使人著迷的;困擾人的;過分關心的

【評論主題】533.Reading _______ of the great people helps teenagers build up the positive attitude toward life.(

【評論內容】

prestigious [prɛsˋtɪdʒɪəs]有名望的

【評論主題】568.Ethan’s performance in Monga is unequalled; even Mark cannot _______ him.(A) fall short of(B) st

【評論內容】unequalled 無可比擬的; 空前的

【評論主題】17.有關鑑定留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因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之必要,得預定七日以下之期間,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之處所(B)鑑定留置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法官簽名(C)鑑定留置之預定期

【評論內容】鑑定留置為法官專屬職權§203-1 第四項

鑑定留置票,由法官簽名。檢察官認有鑑定留置必要時,向法院聲請簽發之。

§203-3 第一、二項

鑑定留置之預定期間,法院得於審判中依職權或偵查中依檢察官之聲請裁定<法官縮短或延長之。但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二月。

鑑定留置之處所,因安全或其他正當事由之必要,法院得於審判中依職權或偵查中依檢察官之聲請裁定<法官變更之。

【評論主題】18 依刑事訴訟法第 131 條實施之「緊急搜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司法警察(官)實施者,應於 3 日內報告該管檢察官及法院 (B)檢察官實施者,應於 3 日內陳報該管法院 (C)如經依法陳報

【評論內容】(C)如經依法陳報或報告,所扣得之物即取得證據能力 尚須考量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實施之搜索                                                                                           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雖此法條[緊急搜索]為便宜檢警於情況急迫時,得於無搜索票之情況下逕行搜索被告、犯罪嫌疑人住宅或其他處所,然而,同條第一項第一至三款仍註明「有事實足認...確實在內」、「有明顯事實」,顯見立法者重視執法過程其程度是否侵害到個人法益。由刑訴§131第三項:法院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五日內撤銷之。再次給予法院判斷權責,加以把關及權衡執法與比例原則。刑...

【評論主題】43 證據之證明力法院依職權自由判斷,但應受到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之限制,該項證據法原則稱之為:(A)無罪推定原則 (B)證據裁判原則 (C)自由心證原則 (D)嚴格證明原則

【評論內容】論理及經驗法則相關法條整理論理及經驗法則-自由心證(主義)1.行政程序法§43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2.行政訴訟法§189

行政法院為裁判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但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當事人已證明受有損害而不能證明其數額或證明顯有重大困難者,法院應審酌一切情況,依所得心證定其數額。

得心證之理由,應記明於判決。

3.刑事訴訟法§155I.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評論主題】33 As far as global energy consumption is concerned, there is a positive _____ between wealth and en

【評論內容】

correlation  between A and B 相互關係

【評論主題】【題組】(二)試計算該水樣的離子強度?(10 分)

【評論內容】@楊士層 選項(D)要考量的應該是「甲為逃逸乃以口咬傷乙之手臂」§329 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準強盗罪]。

【評論主題】【題組】(二)試計算該水樣的離子強度?(10 分)

【評論內容】@楊士層 選項(D)要考量的應該是「甲為逃逸乃以口咬傷乙之手臂」§329 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準強盗罪]。

【評論主題】甲於公開場所毆打乙,致乙受輕傷,因甲拒不和解,乙於案發 1 個月後,向法院提起傷害罪自訴,一審法院判甲有罪,宣告有期徒刑 2 月,乙認為已足夠,但乙妻丙認為量刑太輕,遂以自己名義具狀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

【評論內容】

刑訴§ 428 : I.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聲請再審,得由管轄法院之檢察官及自訴人為之;

                     但自訴人聲請再審者,以有第四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之情形為限。

                   II.自訴人已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第三百十九條第一項所列得為

                      提起自訴之人,為前項之聲請。

乙妻丙得以自己名義替其夫於再審時出面的情況應為同條II.(§ 319 I.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為前項之聲請。

【評論主題】下列何種情形經檢察官同意時,司法警察得不解送檢察官?(A)傷害案件之通緝犯經逮捕到案,而經告訴人撤回告訴(B)通姦案件之通緝犯經逮捕到案,而告訴已逾期(C)侵占遺失物案件之現行犯經逮捕到案(D)毀損案

【評論內容】

常見的 §354 普通毀損罪, 須告訴乃論阿(§ 357: 第三百五十二條、

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又忽略了...

【評論主題】【題組】(二)試計算該水樣的離子強度?(10 分)

【評論內容】@楊士層 選項(D)要考量的應該是「甲為逃逸乃以口咬傷乙之手臂」§329 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準強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