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 有民眾前來派出所報案,因為停電關係致使員警無法執行受理報案 e 化平臺作業,對於本案之受理程序,應如何處置?(A)先以人工方式作業,並於 e 化系統恢復作業 12 小時內補輸入(B)先以人工方式作

【評論內容】第24點  開立紙本三聯單者,應於電腦恢復運作二十四小時內,將前開三聯單基本資料及單號補登入本系統,開立e化三聯單。前項e化三聯單之第一聯送分局併案列管,第二聯送(郵寄)交報案人,第三聯由受理單位留存備查。

【評論主題】091.警察人員管理條例規定初任警正警察官不得超過幾歲,但升等任用不 受限制? (A)45 (B)40 (C)37 (D)35。

【評論內容】第 十 條 初任警察官之年齡,不得超過左列規定:一 、警佐四十歲。二 、警正四十五歲。三 、警監五十歲。  升官等任用者,不受前項限制。

【評論主題】75.使用警械對警察而言,係什為警察的權益行為 (A)執行 (B)確認 (C)形成 (D)保障 。

【評論內容】強制執行權又稱執行權、司法執行權、國家執行權,顧名思義,當屬“權力(power)”的範疇,而權力最主要是一種支配力,體現為“一種組織性之支配力

【評論主題】107.槍炮彈藥刀械之收購,由中央主管機關委由何機關執行: (A)警政署 (B)警察局 (C)縣市政府 (D)警察分局

【評論內容】第5條之2(槍砲彈藥刀械送交銷毀、留用規定)  依本條例許可之槍砲、彈藥、刀械,有下列情形之一,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其持有之槍砲、彈藥、刀械,由中央主管機關給價收購。但政府機關(構)購置使用之槍砲、彈藥、刀械或違反本條例之罪者,不予給價收購:   一、許可原因消滅者。   二、不需置用或毀損致不堪使用者。   三、持有人喪失原住民或漁民身分者。   四、持有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者。   五、持有人死亡者。   六、持有人受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七、持有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八、持有槍砲、彈藥、刀械之團體解散者。   九、其他違反應遵行事項之規定者。   刀械持有人死亡...

【評論主題】219.甲男育有一子乙,現年十四歲,因甲平日疏於管教,致其個性乖張。某日乙攜帶開山 刀一把外出,為警查獲,則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可被處以何種處罰? (A)拘留或罰鍰 (B)罰鍰或申誡 (C)罰鍰

【評論內容】第 10 條(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未滿十八歲人,心神喪失人或精神耗弱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疏於管教或監護,致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除依前兩條規定處理外,按其違反本法之行為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但其處罰以罰鍰或申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