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票據上未載明利率時,其利率若干?(A)年利一分(B)年利百分之五(C)年利百分之六(D)年利百分之二十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28條第2項、第124條準用第28條、第133條
【評論主題】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其年利率應以多少計算之?(A)十釐(B)八釐(C)七釐(D)六釐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3條
【評論主題】發票人雖於提示期限經過後,對於執票人仍負責任。但執票人怠於提示,致使發票人受損失時,應負賠償之責,其賠償金額:(A)以票面金額之兩倍為之(B)以票面金額之三倍為之(C)不得超過票面金額(D)票據法未有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4條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得為支票的付款人?(A)銀行(B)旅行社(C)信用合作社(D)漁會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4條第2項
【評論主題】票據上未載明利率時,其利率若干?(A)年利一分(B)年利百分之五(C)年利百分之六(D)年利百分之二十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28條第2項、第124條準用第28條、第133條
【評論主題】31.票據法規定票據之變造,其同意變造者,如係簽名在變造前,如何負其責任?(A)依原有文義負責(B)依變造文義負責 (C)仍不須負其責任 (D)依推定責任負責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6條第2項
【評論主題】31.票據法規定票據之變造,其同意變造者,如係簽名在變造前,如何負其責任?(A)依原有文義負責(B)依變造文義負責 (C)仍不須負其責任 (D)依推定責任負責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6條第2項
【評論主題】29.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為止付之通知,但未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内,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止付通知之效力如何?(A)仍然有效(B)失其效力(C)效力未定(D)法無明文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8條第二項
【評論主題】39.票據法有關保付支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付款人於支票上記載照付或其他同義字樣並簽名(B)付款人於支票上已為保付之記載時,背書人免除其責任(C)執票人喪失保付支票時,得為止付之通知(D)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8
【評論主題】37.票據法有關一部分付款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匯票一部分之付款,執票人不得拒絕(B)本票準用匯票一部分付款之規定(C)支票也明定得就一部分款項支付(D)目前金融業者對支票受理一部分付款
【評論內容】(A)票據法第73條(B)票法第124條
【評論主題】31.票據法規定票據之變造,其同意變造者,如係簽名在變造前,如何負其責任?(A)依原有文義負責(B)依變造文義負責 (C)仍不須負其責任 (D)依推定責任負責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6條第2項
【評論主題】44.依票據法規定,下列行為何者絕對不生效力?(A)就匯票金額之一部分所為之背書(B)經執票人同意,就匯票金額之一部份承兌(C)就本票金額之一部分所為之保證(D)支票未記載發票地
【評論內容】(A)票36(B)票47
【評論主題】43.依票據法規定,執票人向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相關金額及費用,下列何者不在請求之範圍?(A)匯票所載之票面金額(B)未付款造成之損害及違約金(C)作成拒絕證書與通知及其他必要費用(D)自到
【評論內容】票法97第1項
【評論主題】36.票據法有關保證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保證人與被保證人負同一責任(B)二人以上為保證時,均應連帶負責(C)保證得就匯票金額之一部分為之(D)被保證人之債務無效時,原則上保證人不負擔其義務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61條第2項
【評論主題】32.銀行向借款人聲請本票裁定嗣獲確定,其票據權利之消滅時效期間,應自到期日起算幾年内不行使而消滅?(A)3(B)4(C)5(D)6
【評論內容】第22條第1項
【評論主題】30.票據法規定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幾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A)3(B)4(C)5(D)6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22條第2項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票據上之記載,何者不得改寫?(A)發票日期(B)金額(C)發票地(D)付款地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1條第3項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屬於匯票、本票、支票都必須記載之事項?(A)付款人之商號(B)一定之金額(C)發票地(D)到期日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24條第1項第二款、票據法第120條第1項第二款、票據法第125條第1項第二款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屬於票據法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之金融業者?(A)信用合作社(B)農會(C)漁會(D)金融控股公司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4條第2項
【評論主題】票據法規定,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幾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A)5 日(B) 7 日(C)10 日(D) 15 日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8條
【評論主題】票據法規定,票據上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何者為準?(A)以文字為準(B)以號碼為準(C)以孰低者為準(D)以孰高者為準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7條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有關支票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 支票之付款人,以票據法第4 條所定之金融業者為限(B) 支票得記載到期日;如未記載到期日,始視為見票即付(C) 以支票轉帳或為抵銷者,視為撤銷付款
【評論內容】(A)票據法第127條:支票之付款人,以第四條所定之金融業者為限。(B)票據法第128條第1項:支票限於見票即付,有相反之記載者,其記載無效。
【評論主題】A 簽發支票乙紙予B,B 背書轉讓於C,C 再背書轉讓於A,若上述背書均於發票當日完成,請問:若A 提示付款被拒,A 得向何人行使追索權?(A) B (B) C (C)B 及C (D)A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99條第1項:執票人為發票人時,對其前手無追索權。
【評論主題】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A)平均負責(B)連帶負責(C)比例負責(D)應探求當事人真意以決定其責任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5條第2項
【評論主題】本票執票人於向何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A)發票人(B)背書人(C)承兌人(D)保證人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23條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付款人對於背書簽名之真偽,及執票人是否票據權利人,不負認定之責。但有惡意或重大過失時,不在此限(B) 付款人對於背書不連續之匯票而付款者,應自負其責(C) 付款人
【評論內容】(D)票據法第94條第1項:發票人或背書人,得為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記載。
【評論主題】甲向乙購買機車一輛,簽發票據金額為5 萬元之支票交付予乙,作為支付價金之用。乙將該支票背書轉讓予善意之丙,以支付乙向丙購買電視的價金。嗣後乙因故未能將機車交付予甲,甲遂拒絕支付該票據金額予丙。是否有理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條: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甲及乙擔任票據發票人A 之保證人,票據金額為100 萬元。則持票人得向甲、乙請求之票據金額為多少?(A) 僅能向甲請求50 萬元、僅能向乙請求50 萬元(B) 視甲、乙何者較有資力而定其應負擔之金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62條:二人以上為保證時,均應連帶負責。
【評論主題】匯票未記載受款人者,其效力如何?(A) 以發票人為受款人(B) 該匯票無效(C) 以執票人為受款人(D) 以最後一位背書人為受款人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24條第4項: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支票經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效力如何?(A) 付款人之付款責任,與匯票承兌人同(B) 發票人及背書人免除其責任(C) 付款人於發票人之存款或信用契約所約定之數不敷支付支票金額時,得就一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9條第1項:支票經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付款人僅得對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票據上記載票據法所不規定之事項者,效力如何?(A) 整張票據無效 (B) 票據效力未定,該記載事項不生任何法律上效力(C) 票據有效,該記載亦生票據上之效力(D) 該記載不生票據上之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2條:票據上記載本法所不規定之事項者,不生票據上之效力。
【評論主題】本票未記載到期日者,其效力如何?(A) 該本票無效(B) 視為見票即付(C) 以發票日為到期日(D) 以發票日後滿六個月之日為到期日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20條第2項
【評論主題】本票執票人向何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A) 本票背書人(B) 本票保證人(C) 本票發票人(D) 本票之一切債務人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23條: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評論主題】A 係B 之代理人,惟A 代B 簽發支票時僅簽A 之姓名,並未書寫代理人之文字,則誰應負票據責任?(A) A (B) B (C) A 與B連帶負責(D) A 與B 分別負責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9條:代理人未載明為本人代理之旨而簽名於票據者,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
【評論主題】依我國票據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為支票之付款人?(A) 銀行(B) 儲蓄互助社(C) 信用合作社(D) 漁會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4條第2項:前項所稱金融業者,係指經財政部核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及漁會。
【評論主題】甲、乙兩位自然人於匯票發票人欄共同簽名,請問:甲、乙兩人對該匯票應負如何之責任?(A) 依簽名之位置認定其責任,簽名於前者負發票人責任,簽名於後者負保證人責任(B) 依簽名之時間點認定其責任,簽名在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5條第2項
【評論主題】本票發票人所負責任與下列何人相同?(A) 匯票承兌人(B) 支票發票人(C) 匯票背書人(D) 匯票發票人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21條:本票發票人所負責任,與匯票承兌人同。
【評論主題】本票未記載付款地時,付款地如何認定?(A) 以發票地為付款地(B) 探求發票人之真意(C) 以執票人住所地為付款地(D) 欠缺本法所規定應記載事項,該本票無效
【評論內容】票據法地120條第5項: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評論主題】甲執有匯票乙紙,到期日記載為:見票後三個月付款,請問:甲應自發票日起多久期間內為承兌之提示?(A) 三個月(B) 四個月 (C) 五個月(D) 六個月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45條: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應自發票日起六個月內為承兌之提示。前項期限,發票人得以特約縮短或延長之。但延長之期限不得逾六個月。
【評論主題】丙執有甲簽發支票乙紙,發票日為中華民國102 年1 月1 日,發票地與付款地均為台北市,丙於發票日記名背書轉讓予丁,丁於同年1 月16 日向銀行提示付款,銀行以存款不足為由退票,請問:丁得向下列何人行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2條:執票人不於第一百三十條所定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或不於拒絕付款日或其後五日內請求作成拒絕證書者,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喪失追索權。
【評論主題】A 執有B 所簽發,發票日為中華民國102 年11 月1 日之支票乙紙,發票地為台北市,付款地為台南市,請問:該支票之提示期限末日為何?(A) 中華民國102 年11 月7 日(B) 中華民國102
【評論內容】五都更改後,直轄市為台北市、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新北市,省為台灣省
【評論主題】表示匯票之金額如果在發票地與付款地,名同而價異時,則推定以何者之貨幣為準?(A)付款地(B)發票地(C)執票人之住所地(D)背書人之住所地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75條第2項:表示匯票金額之貨幣,如在發票地與付款地名同價異者,推定其為付款地之貨幣。
【評論主題】匯票之執票人於下列何者情形,不可於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權?(A)匯票不獲承兌(B)付款人或承兌人受破產宣告(C)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D)執票人之直接前手死亡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85條第2項1、2、3款: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雖在到期日前,執票人亦得行使前項權利:一、匯票不獲承兌時。二、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無從為承兌或付款提示時。三、付款人或承兌人受破產宣告時。因此答案為D
【評論主題】65.支票上平行線內記載特定金融業者,原則上付款人僅得對下列何者支付票據金額?(A)發票人 (B)執票人 (C)任一家金融業者 (D)特定金融業者
【評論內容】應該是票據法第139條第3項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屬於票據法所稱之票據?(A)匯票(B)公庫支票(C)本票(D)支票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條
【評論主題】A 簽發支票乙紙予B,已依法載明各項應記載事項,發票地與付款地均為台北市,票載發票日為中華民國102年10 月1 日,到期日為中華民國102 年10 月5 日,對於該票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
【評論內容】(A)票據法第12條:票據上記載本法所不規定之事項者,不生票據上之效力。(B)票據法第130條第1款: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評論主題】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其年利率應以多少計算之?(A)十釐(B)八釐(C)七釐(D)六釐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3條
【評論主題】發票人雖於提示期限經過後,對於執票人仍負責任。但執票人怠於提示,致使發票人受損失時,應負賠償之責,其賠償金額:(A)以票面金額之兩倍為之(B)以票面金額之三倍為之(C)不得超過票面金額(D)票據法未有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4條
【評論主題】票據上未載明利率時,其利率若干?(A)年利一分(B)年利百分之五(C)年利百分之六(D)年利百分之二十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28條第2項、第124條準用第28條、第133條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得為支票的付款人?(A)銀行(B)旅行社(C)信用合作社(D)漁會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4條第2項
【評論主題】甲因涉嫌多起強盜案件。於偵查中,檢察官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故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於訊問後,裁定羈押。於羈押期間,檢察官認為羈押原因已經消滅,故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下列敘
【評論內容】第107條四項
【評論主題】甲女向檢察官提出告訴,聲稱乙男對其犯強制性交罪,並提出沾有乙精液之底褲作為證據,檢察官偵查後,以乙犯強制性交罪而提起公訴,第一審法院判決乙有罪,科處有期徒刑8年,乙隨即提出上訴,但接連被第二審及第三審
【評論內容】底褲和精液都是原已存在,非新證據
【評論主題】甲已年逾六十,在菜市場販售乾貨營生,因生意不佳,乃在磅秤上動手腳,以達偷斤減兩、增加收入之效果,嗣被熟客發現,怒以甲犯詐欺罪報警處理,甲於檢察官偵訊中坦承不諱,惟以年事已高,又為初犯為由,請求檢察官從
【評論內容】認罪協商須在進入審判程序後
【評論主題】甲女向檢察官提出告訴,聲稱乙男對其犯強制性交罪,並提出沾有乙精液之底褲作為證據,檢察官偵查後,以乙犯強制性交罪而提起公訴,第一審法院判決乙有罪,科處有期徒刑8年,乙隨即提出上訴,但接連被第二審及第三審
【評論內容】本題聲請再審的理由應該是第420條一項一款:原判決所憑之證物以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所以A錯
【評論主題】票據經變造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簽名在變造前者,依原有文義負責(B) 簽名在變造後者,依變造文義負責(C) 不能辨別前後者,推定簽名在變造前(D) 參與或同意變造者,不論簽名在變造前後均依原有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6條第2項
【評論主題】票據上權利之行使,不以原因關係存在為前提之性質,稱為(A)票據文義性(B)票據要式證券(C)票據無因性(D)票據流通證券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條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票據上之簽名或記載被塗銷時,非由票據權利人故意為之者,則其法律效力如何?(A)該票據無效(B)背書人免其責任(C)保證人免其責任(D)不影響於票據上之效力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7條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於指定之到期日,由自己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稱為下列何者?(A)匯票(B)本票(C)支票(D)國庫支票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3條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支票經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付款人僅得對下列何者支付票據金額?(A)執票人(B)國庫(C)發票人(D)金融業者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39條第1項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支票未載受款人者,以下列何人為受款人?(A)發票人(B)付款人(C)執票人(D)背書人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25條第2項
【評論主題】依票據法規定,票據上有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其責任為何?(A)應依人數平均分攤責任(B)應依簽名順序負其責任(C)應連帶負責(D)應由較具財力者先負責任,不足受償部分始由其他人負責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5條第2項
【評論主題】【題組】⑶將碳酸銀溶於 0.10 M 的氨水中,其溶解度與純水中相比會如何變化,試以平衡的觀念解釋之。(6 分)
【評論內容】住宅: 性質上具有供人類日常生活起居之作用而有別於其他用途之建築物
【評論主題】檢察官起訴被告甲駕車不慎撞倒乙所駕後載丙的機車,致乙受傷,丙則當場死亡,檢察官相驗後,因乙並未提出告訴,故僅起訴甲犯過失致死罪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院審理時,乙得向法官提出告訴,補正訴訟條件
【評論內容】甲不是依行為侵害數法益的想像競合犯嗎?這樣不是裁判上一罪而為單一案件嗎?B不就對ㄌ嗎?
【評論主題】三、說明為何以寧海德林(Ninhydrin)顯現紙張上潛伏指紋可達數十年之久?其化學反應式為何?若顯現之紋線微弱,以金屬離子進行增顯之原理及反應機制為何?(25 分)
【評論內容】(A)票據法第5條第1項(B)票據法第5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