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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8 宣告無期徒刑時,如何一併宣告褫奪公權?(A)應宣告褫奪公權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B)應宣告褫奪公權十五年(C)應宣告褫奪公權二十五年 (D)應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評論內容】

宣告無期徒刑時,如何一併宣告褫奪公權? (A)應宣告褫奪公權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B)應宣告褫奪公權十五年 (C)應宣告褫奪公權二十五年 (D)應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答案:D

刑法第37條第1項: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評論主題】43 A 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股本 400 萬元,公司章程記載所營事業為成衣製造及投資,且章程記載轉投資上限為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今 A 公司已投資 B 公司 100 萬元、C 公司 60 萬元,若 A

【評論內容】

A 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股本 400 萬元,公司章程記載所營事業為成衣製造及投資,且章程記載轉投資上限 為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今 A 公司已投資 B 公司 100 萬元、C 公司 60 萬元,若 A 公司擬再投資 D 有限 公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能再投資 (B)可投資,但投資金額受有限制 (C)投資金額無上限 (D)股東會可特別決議通過投資金額無上限 

『答案:B

沒章程,實收股本40%。有章程,看章程。

400 * 50% = 200

200 - 100 - 60 = 40

【評論主題】34 甲、乙共同對 X 進行詐欺,但是 X 只有將錢交給甲而未給乙。甲成立詐欺既遂,共同正犯之乙應如何處斷?(A)成立詐欺取財未遂 (B)成立詐欺取財既遂(C)成立詐欺取財既遂,但依未遂犯處罰 (D)

【評論內容】

甲、乙共同對 X 進行詐欺,但是 X 只有將錢交給甲而未給乙。甲成立詐欺既遂,共同正犯之乙應如何處斷? 

(A)成立詐欺取財未遂 

(B)成立詐欺取財既遂 

(C)成立詐欺取財既遂,但依未遂犯處罰 

(D)成立詐欺取財既遂,但得減免其刑 

『答案:B』

1』共同正犯,既遂。

2』一著手,全著手;一既遂,全既遂

【評論主題】33 甲與其叔父乙,因故共同殺害甲父 X。有關共同正犯之甲、乙兩人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A)甲之行為雖符合普通殺人罪,但因法條競合,應適用特別規定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B)乙欠缺直系血

【評論內容】

甲與其叔父乙,因故共同殺害甲父 X。有關共同正犯之甲、乙兩人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A)甲之行為雖符合普通殺人罪,但因法條競合,應適用特別規定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B)乙欠缺直系血親卑親屬之身分,不影響共同正犯甲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C)甲和乙為共同正犯,故應成立相同罪名之犯罪 (D)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為不純正身分犯 

『答案:C』

1』共同正犯

2』甲有身份,乙無身份

3』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

4』殺人罪 & 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法條競合,特別關係》

相關條文說明:

第31條(正犯或共犯與身份)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乙),科以通常之刑。

【評論主題】32 甲之下列各項權利,其中何者得設定權利質權?(A)甲對乙之 A 屋的租賃權 (B)甲為合會會首之權利(C)甲請領退休金之權利 (D)甲之著作權

【評論內容】

甲之下列各項權利,其中何者得設定權利質權? (A)甲對乙之 A 屋的租賃權 (B)甲為合會會首之權利 (C)甲請領退休金之權利 (D)甲之著作權 

『答案:D』

質權:『動產 & 權利 & 證卷』的抵押權

1』動產質權(民法 884條):存款、設備

2』權利質權(民法 900條):公司股東出資、著作權、專利、商號

3』證券質權(民法908條):債卷、股票

@不得為質權的:租賃權、勞務請求 & 依法律規定不得讓與之債權或權利。

【評論主題】29 下列何者有法律案之提案權?(A)單一立法委員 (B)考試委員 (C)內政部 (D)司法院

【評論內容】

五院 + 黨團 

『院』+『黨』

立法院的「立法委員」

普通 1人提15連

其他 1人提10連

【評論主題】28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乙,乙付清買賣價金,甲將 A 地交付給乙使用,但並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經過 15 年後,乙請求甲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有關消滅時效完成效力之敘述,何者正

【評論內容】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乙,乙付清買賣價金,甲將 A 地交付給乙使用,但並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經過 15 年後,乙請求甲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有關消滅時效完成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甲之債權本身消滅。 (應為:乙對甲請求權時效消滅)

(B)乙向法院起訴之訴權消滅。 (民144採抗辯權發生主義,請求權與訴權皆不消滅)

(C)乙占有 A 地為無權占有。 (甲已移轉佔有,但所有權未移轉)

(D)甲有拒絕給付之抗辯權。(正確)

@測驗「(權利)消滅時效」,參考民法125、129、144。

@因乙未於權利有效期間(十五年)中斷消滅時效(參考民法129),甲可依民法第144條拒絕給付。

參上,要刪請說。

【評論主題】25 甲向乙借新臺幣 100 萬元,經過 15 年後,乙請求甲履行債務,甲為拒絕履行之抗辯。有關消滅時效及於從權利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提供 A 地為乙設定抵押權時,乙於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仍

【評論內容】

甲向乙借新臺幣 100 萬元,經過 15 年後,乙請求甲履行債務,甲為拒絕履行之抗辯。有關消滅時效及於 從權利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提供 A 地為乙設定抵押權時,乙於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仍得聲請拍賣抵押物 (B)甲提供 A 骨董花瓶為乙設定質權時,乙於時效完成後仍得聲請拍賣質物 (C)丙與乙訂立保證契約,保證甲之債務,乙於時效完成後請求丙履行保證債務者,丙不得為時效抗辯 (D)丙提供 B 地為乙設定抵押權時,乙於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仍得聲請拍賣抵押物 『答案:C』

@抵押權人,於消滅時n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

@民法第125條之規定該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金錢借貸在法律關係是屬消費借貸關係適用15年請求權時效

@時效消滅,非A請求權消滅,為B取得抗辯權

【評論主題】24 乙有 A 屋一間出賣於甲,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因房地產漲價,乙不想履約,故與丙訂立假買賣契約,並通謀虛偽將該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對乙之債權,係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故

【評論內容】

乙有 A 屋一間出賣於甲,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因房地產漲價,乙不想履約,故與丙訂立假買賣契約, 並通謀虛偽將該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乙之債權,係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故甲對丙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B)因 A 屋所有權已經移轉登記於丙,故丙成為 A 屋之真正所有權人 (C)甲之債權優先於丙之權利,係因甲與乙訂約在前,丙與乙訂約在後 (D)甲可依侵權行為之法則,請求第三人丙塗銷所有權登記

『答案:D』

@非善意第三人。

@若為善意第三人,所有權登記有效,A屋為丙。甲一樣向乙請求給付,衍生乙『不能給付』

參上,需刪請說。

【評論主題】23 有關消滅時效之中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B)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其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C)時效因告知訴訟

【評論內容】

有關消滅時效之中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B)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其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 (C)時效因告知訴訟而中斷者,若於訴訟終結後,一年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D)時效中斷者,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重行起算 

『答案:C』

(A) 民法130條 (B) 民法131條(C) 民法135條 時效因告知訴訟而中斷者,若於訴訟終結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D) 民法137條 參上方。

需刪請說。

【評論主題】一、試說明土壤地表水灰黏化與地下水灰黏化作用過程的差異與特徵。(20 分)

【評論內容】

無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換句話說。這是使用竊盜。

【評論主題】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全文 13 條,係於 106 年 5 月 10 日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56401 號令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請問該條例的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為何?(2

【評論內容】

那這是辨別為過失嗎?

過失

1.結果原因-行為與結果間具因果關係 2.行為不法-行為人違反客觀注意義務之行為 3.結果不法-行為之結果在客觀上可預見

我認為是否應判別為客觀不具可預見性。

所以也不算過失嗎?

所以沒人犯罪?

【評論主題】三、學生資料表 STUDENT 當中有學號 Student_ID、姓名 NAME 兩個欄位,成績表 SCORE中有學號 Student_ID、課程代號 Course_ID 和成績 Student_SC

【評論內容】

生母殺嬰,有時間限制。

法條規定『生產時或甫生產後』

實務判斷『五日內』才符合法條

故「滿月嬰兒」 非「 五日內嬰兒」。不適用生母殺嬰。

「滿月嬰兒」等於「人」。

故普通殺人罪

【評論主題】三、降雨事件過後在河川某處進行調查可知洪峰發生時之水位高、河床斷面、河床坡降與河床粗糙程度等,若加上河川調查處之集水面積及雨量站紀錄,請問基於上述數據要如何推估該場降雨事件的逕流係數。(25 分)

【評論內容】

不同卷同題,but 可看下面留言,實務見解答案,自行判斷。線上測驗: /item-150.%E7%94%B2%E4%BB%A5%E6%96%B0%E8%87%BA%E5%B9%A3%E4%BA%94%E8%90%AC%E5%85%83%E4%BB%A3%E5%83%B9%E8%AB%8B%E6%B1%82%E4%B9%99%E7%A0%8D%E6%96%B7%E7%94%B0%E5%BE%91%E9%81%B8%E6%89%8B%E4%B8%99%E4%B9%8B%E4%B8%80%E8%85%B3%EF%BC%8C%E4%B9%99%E7%AD%94%E6%87%89%E7%94%B2%E4%B9%8B%E8%AB%8B%E6%B1%82%EF%BC%8C%E6%94%9C%E5%B8%B6%E9%96%8B%E5%B1%B1..-267886.htm#ixzz4ylPag6y5

【評論主題】【題組】 ㈡靜電式集塵器。(10分)

【評論內容】

BUT 竊盜行為未遂,所以無法論準強盜嗎?

【評論主題】【題組】8.瞋:

【評論內容】

所稱「勒贖」,係指以釋放或贖回被擄人為由,勒令被擄人或其他關係人交付贖金或財物者而言。而所稱「擄人」,則係以綁架或挾持之方式,使被害人喪失行動自由而置於行為人實力支配下之謂。

這題之前一直感覺有擄人的行爲,要多看幾次,其實只有強暴、脅迫行為,致使不能抗拒

【評論主題】【題組】⑵請各舉出一種對食品有利與有害的芽孢桿菌屬的菌種,並說明其利害原因。(10 分)

【評論內容】

284過失傷害重傷,後段不是加重結果。

一項前,過失傷害

一項後,過失重傷

二項前,業務過失傷害

二項後,業務過失重傷

276過失殺人

一項,過失致死

二項,業務過失致死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88909622.A.A88.html

【評論主題】【題組】(五)Batch culture

【評論內容】

竊盜既遂才有準強盜的適用?

【評論主題】【題組】4而後「作」

【評論內容】

應該說公然侮辱罪沒罰未遂犯。

刑25,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已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之刑減輕之。

刑309,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公然 " 共聞共見   

侮辱 " 以抽象言詞或舉動,貶損他人之名譽之事

強暴 ”以不法腕力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