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4.下列何人是監察委員彈劾之對象?(A) 副總統 (B)立法委員 (C)臺中市市長 (D)臺北市市議員
【評論內容】監委對監委一樣有"彈劾"...
【評論主題】14.下列何人是監察委員彈劾之對象?(A) 副總統 (B)立法委員 (C)臺中市市長 (D)臺北市市議員
【評論內容】監委對監委一樣有"彈劾"...
【評論主題】14.下列何人是監察委員彈劾之對象?(A) 副總統 (B)立法委員 (C)臺中市市長 (D)臺北市市議員
【評論內容】監委對監委一樣有"彈劾"...
【評論主題】14.下列何人是監察委員彈劾之對象?(A) 副總統 (B)立法委員 (C)臺中市市長 (D)臺北市市議員
【評論內容】監委對監委一樣有"彈劾"...
【評論主題】38 宣告無期徒刑時,如何一併宣告褫奪公權?(A)應宣告褫奪公權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B)應宣告褫奪公權十五年(C)應宣告褫奪公權二十五年 (D)應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評論內容】
宣告無期徒刑時,如何一併宣告褫奪公權? (A)應宣告褫奪公權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B)應宣告褫奪公權十五年 (C)應宣告褫奪公權二十五年 (D)應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答案:D
刑法第37條第1項: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評論主題】43 A 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股本 400 萬元,公司章程記載所營事業為成衣製造及投資,且章程記載轉投資上限為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今 A 公司已投資 B 公司 100 萬元、C 公司 60 萬元,若 A
【評論內容】
A 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股本 400 萬元,公司章程記載所營事業為成衣製造及投資,且章程記載轉投資上限 為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今 A 公司已投資 B 公司 100 萬元、C 公司 60 萬元,若 A 公司擬再投資 D 有限 公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能再投資 (B)可投資,但投資金額受有限制 (C)投資金額無上限 (D)股東會可特別決議通過投資金額無上限
『答案:B
沒章程,實收股本40%。有章程,看章程。
400 * 50% = 200
200 - 100 - 60 = 40
【評論主題】34 甲、乙共同對 X 進行詐欺,但是 X 只有將錢交給甲而未給乙。甲成立詐欺既遂,共同正犯之乙應如何處斷?(A)成立詐欺取財未遂 (B)成立詐欺取財既遂(C)成立詐欺取財既遂,但依未遂犯處罰 (D)
【評論內容】
甲、乙共同對 X 進行詐欺,但是 X 只有將錢交給甲而未給乙。甲成立詐欺既遂,共同正犯之乙應如何處斷?
(A)成立詐欺取財未遂
(B)成立詐欺取財既遂
(C)成立詐欺取財既遂,但依未遂犯處罰
(D)成立詐欺取財既遂,但得減免其刑
『答案:B』
1』共同正犯,既遂。
2』一著手,全著手;一既遂,全既遂
【評論主題】33 甲與其叔父乙,因故共同殺害甲父 X。有關共同正犯之甲、乙兩人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A)甲之行為雖符合普通殺人罪,但因法條競合,應適用特別規定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B)乙欠缺直系血
【評論內容】
甲與其叔父乙,因故共同殺害甲父 X。有關共同正犯之甲、乙兩人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A)甲之行為雖符合普通殺人罪,但因法條競合,應適用特別規定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B)乙欠缺直系血親卑親屬之身分,不影響共同正犯甲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C)甲和乙為共同正犯,故應成立相同罪名之犯罪 (D)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為不純正身分犯
『答案:C』
1』共同正犯
2』甲有身份,乙無身份
3』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
4』殺人罪 & 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法條競合,特別關係》
相關條文說明:
第31條(正犯或共犯與身份)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乙),科以通常之刑。
【評論主題】32 甲之下列各項權利,其中何者得設定權利質權?(A)甲對乙之 A 屋的租賃權 (B)甲為合會會首之權利(C)甲請領退休金之權利 (D)甲之著作權
【評論內容】
甲之下列各項權利,其中何者得設定權利質權? (A)甲對乙之 A 屋的租賃權 (B)甲為合會會首之權利 (C)甲請領退休金之權利 (D)甲之著作權
『答案:D』
質權:『動產 & 權利 & 證卷』的抵押權
1』動產質權(民法 884條):存款、設備
2』權利質權(民法 900條):公司股東出資、著作權、專利、商號
3』證券質權(民法908條):債卷、股票
@不得為質權的:租賃權、勞務請求 & 依法律規定不得讓與之債權或權利。
【評論主題】29 下列何者有法律案之提案權?(A)單一立法委員 (B)考試委員 (C)內政部 (D)司法院
【評論內容】
五院 + 黨團
『院』+『黨』
立法院的「立法委員」
普通 1人提15連
其他 1人提10連
【評論主題】28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乙,乙付清買賣價金,甲將 A 地交付給乙使用,但並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經過 15 年後,乙請求甲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有關消滅時效完成效力之敘述,何者正
【評論內容】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乙,乙付清買賣價金,甲將 A 地交付給乙使用,但並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經過 15 年後,乙請求甲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有關消滅時效完成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甲之債權本身消滅。 (應為:乙對甲請求權時效消滅)
(B)乙向法院起訴之訴權消滅。 (民144採抗辯權發生主義,請求權與訴權皆不消滅)
(C)乙占有 A 地為無權占有。 (甲已移轉佔有,但所有權未移轉)
(D)甲有拒絕給付之抗辯權。(正確)
@測驗「(權利)消滅時效」,參考民法125、129、144。
@因乙未於權利有效期間(十五年)中斷消滅時效(參考民法129),甲可依民法第144條拒絕給付。
參上,要刪請說。
【評論主題】25 甲向乙借新臺幣 100 萬元,經過 15 年後,乙請求甲履行債務,甲為拒絕履行之抗辯。有關消滅時效及於從權利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提供 A 地為乙設定抵押權時,乙於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仍
【評論內容】
甲向乙借新臺幣 100 萬元,經過 15 年後,乙請求甲履行債務,甲為拒絕履行之抗辯。有關消滅時效及於 從權利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提供 A 地為乙設定抵押權時,乙於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仍得聲請拍賣抵押物 (B)甲提供 A 骨董花瓶為乙設定質權時,乙於時效完成後仍得聲請拍賣質物 (C)丙與乙訂立保證契約,保證甲之債務,乙於時效完成後請求丙履行保證債務者,丙不得為時效抗辯 (D)丙提供 B 地為乙設定抵押權時,乙於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仍得聲請拍賣抵押物 『答案:C』
@抵押權人,於消滅時n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
@民法第125條之規定該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金錢借貸在法律關係是屬消費借貸關係適用15年請求權時效
@時效消滅,非A請求權消滅,為B取得抗辯權【評論主題】24 乙有 A 屋一間出賣於甲,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因房地產漲價,乙不想履約,故與丙訂立假買賣契約,並通謀虛偽將該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對乙之債權,係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故
【評論內容】
乙有 A 屋一間出賣於甲,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因房地產漲價,乙不想履約,故與丙訂立假買賣契約, 並通謀虛偽將該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乙之債權,係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故甲對丙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B)因 A 屋所有權已經移轉登記於丙,故丙成為 A 屋之真正所有權人 (C)甲之債權優先於丙之權利,係因甲與乙訂約在前,丙與乙訂約在後 (D)甲可依侵權行為之法則,請求第三人丙塗銷所有權登記
『答案:D』
@非善意第三人。
@若為善意第三人,所有權登記有效,A屋為丙。甲一樣向乙請求給付,衍生乙『不能給付』
參上,需刪請說。
【評論主題】23 有關消滅時效之中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B)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其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C)時效因告知訴訟
【評論內容】
有關消滅時效之中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B)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其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 (C)時效因告知訴訟而中斷者,若於訴訟終結後,一年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D)時效中斷者,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重行起算
『答案:C』
(A) 民法130條 (B) 民法131條(C) 民法135條 時效因告知訴訟而中斷者,若於訴訟終結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D) 民法137條 參上方。
需刪請說。
【評論主題】1 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辦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稱為:(A)自治事項 (B)委辦事項 (C)委任事項 (D)高權事項
【評論內容】
自治事項 :負規劃、執行責任。
委辦事項 :負執行責任。
【評論主題】14.下列何人是監察委員彈劾之對象?(A) 副總統 (B)立法委員 (C)臺中市市長 (D)臺北市市議員
【評論內容】監委對監委一樣有"彈劾"權
【評論主題】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全文 13 條,係於 106 年 5 月 10 日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56401 號令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請問該條例的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為何?(2
【評論內容】
那這是辨別為過失嗎?
過失
1.結果原因-行為與結果間具因果關係 2.行為不法-行為人違反客觀注意義務之行為 3.結果不法-行為之結果在客觀上可預見
我認為是否應判別為客觀不具可預見性。
所以也不算過失嗎?
所以沒人犯罪?
【評論主題】三、學生資料表 STUDENT 當中有學號 Student_ID、姓名 NAME 兩個欄位,成績表 SCORE中有學號 Student_ID、課程代號 Course_ID 和成績 Student_SC
【評論內容】
生母殺嬰,有時間限制。
法條規定『生產時或甫生產後』
實務判斷『五日內』才符合法條
故「滿月嬰兒」 非「 五日內嬰兒」。不適用生母殺嬰。
「滿月嬰兒」等於「人」。
故普通殺人罪
【評論主題】三、降雨事件過後在河川某處進行調查可知洪峰發生時之水位高、河床斷面、河床坡降與河床粗糙程度等,若加上河川調查處之集水面積及雨量站紀錄,請問基於上述數據要如何推估該場降雨事件的逕流係數。(25 分)
【評論內容】
不同卷同題,but 可看下面留言,實務見解答案,自行判斷。線上測驗: /item-150.%E7%94%B2%E4%BB%A5%E6%96%B0%E8%87%BA%E5%B9%A3%E4%BA%94%E8%90%AC%E5%85%83%E4%BB%A3%E5%83%B9%E8%AB%8B%E6%B1%82%E4%B9%99%E7%A0%8D%E6%96%B7%E7%94%B0%E5%BE%91%E9%81%B8%E6%89%8B%E4%B8%99%E4%B9%8B%E4%B8%80%E8%85%B3%EF%BC%8C%E4%B9%99%E7%AD%94%E6%87%89%E7%94%B2%E4%B9%8B%E8%AB%8B%E6%B1%82%EF%BC%8C%E6%94%9C%E5%B8%B6%E9%96%8B%E5%B1%B1..-267886.htm#ixzz4ylPag6y5
【評論主題】【題組】8.瞋:
【評論內容】
所稱「勒贖」,係指以釋放或贖回被擄人為由,勒令被擄人或其他關係人交付贖金或財物者而言。而所稱「擄人」,則係以綁架或挾持之方式,使被害人喪失行動自由而置於行為人實力支配下之謂。
這題之前一直感覺有擄人的行爲,要多看幾次,其實只有強暴、脅迫行為,致使不能抗拒
【評論主題】一、以觀光旅遊需求之角度思考,運用公共運輸,針對景點(區)旅遊之交通、串接及旅遊資訊,建置接待自由行背包客旅遊交通服務,與推廣低成行人數的套裝行程,將無縫隙運輸衍伸應用於觀光旅遊目的之旅次市場,有助於
【評論內容】
問題
犯重傷害罪,&急救時醫生把手接回去,算是既遂還未遂。
【評論主題】【題組】⑵請各舉出一種對食品有利與有害的芽孢桿菌屬的菌種,並說明其利害原因。(10 分)
【評論內容】
284過失傷害重傷,後段不是加重結果。
一項前,過失傷害
一項後,過失重傷
二項前,業務過失傷害
二項後,業務過失重傷
276過失殺人
一項,過失致死
二項,業務過失致死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88909622.A.A88.html
【評論主題】【題組】4而後「作」
【評論內容】
應該說公然侮辱罪沒罰未遂犯。
刑25,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已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之刑減輕之。
刑309,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公然 " 共聞共見
侮辱 " 以抽象言詞或舉動,貶損他人之名譽之事
強暴 ”以不法腕力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