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行政實習(一)瞭解學校各種教育法規、章程、辦法。(二)認識學校各處室的組織、編制、工作執掌及運作方法。(三)學習校務計畫、行事曆、各處室年度工作計畫之擬訂及各項活動安排。(四)參加全校及各處室相關會議,瞭解決策過程。(五)完成學校臨時交辦相關事項。
【用戶】Jacky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4條:依本法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始得參加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現階段實習教師實習時間規定半年(6個月),答案怎可能是D選項全學年呢?!!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