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對於訴願結果不服,欲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者,原則上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至遲多久內為之?
(A)15 天
(B)1 個月
(C)2 個月
(D)3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
統計:A(1),B(1),C(3),D(0),E(0)

用户評論

Fang Ming Lin】評論

一、訴願法第 一 章 總  則第 一 節 訴願事件  第 二 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      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即訴願決定書送達後)為二個 月。

君君】評論

收到行政處分後:1個月內提起訴願                                  (機關收到訴願:3個月內處理,否則訴願人直接行政訴訟)不滿意訴願結果:2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Chia】評論

1願→3處→2不滿(收到處分1月內提訴願,機關3月內處理,不滿2月內訴訟)

WANDA】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