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對於他方所提團體協約之協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違反前述規定,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認定者,可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多少萬元以下之罰鍰?
(A) 30 萬元以下
(B) 40 萬元以下
(C) 50 萬元以下
(D) 100 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6878
統計:A(131),B(14),C(245),D(37),E(0)

用户評論

Mini Chu】評論

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規定,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認定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hillary6420】評論

補充:團體協約法第32條1項,勞資之一方,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經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認定者,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