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oo1012】評論
警大釋疑,查訪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十六:十六、警勤區員警應落實查訪對象之身分、住址、特徵、聯絡方式、經濟來源及交通工具等基本資料維護,並確實更新。警勤區員警針對查訪對象每月實施查訪一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報經分局核定增加查訪次數為每月二次以上:(一)轄區發生特殊或重大刑案或犯罪率增加。(二)其他機關請求協助查訪。(三)臨時性專案另有規定。(四)其他有防制再犯必要。題目為''應''增加查訪次數,故本題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