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有關偵查辯護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應提出委任書狀,並以司法狀紙為限,司法警察官接受委任書後應即查對律師登錄名冊
(B) 辯護人在警察機關不得檢閱卷宗、證物或抄錄,但執行搜索扣押時應在場
(C) 詢問證人非有必要時,犯罪嫌疑人及辯護人不得在場,證人指證犯罪嫌疑人時,該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亦不能在場
(D) 檢察官發交繼續追查贓證或共犯之被告如已委任辯護人時,於詢問時應通知辯護人到場
(E) 辯護人於司法警察官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有無在場,不須於詢問筆錄內記明

參考答案

答案:A,B,C,E
難度:適中0.42
統計:A(27),B(43),C(44),D(4),E(42)

用户評論

【用戶】Peter Hua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偵查手冊第7節參閱

【用戶】羅立委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請翻閱刑事訴訟法第150條:當事人及審判中之辯護人得於搜索或扣押時在場。但被告受拘禁,或認其在場於搜索或扣押有妨害者,不在此限。搜索或扣押時,如認有必要,得命被告在場。行搜索或扣押之日、時及處所,應通知前二項得在場之人。但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

【用戶】Sofia W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犯罪偵查手冊第七節A. 不以司法狀紙為限B.辯護人在警察機關不得檢閱卷宗、證物或抄錄,亦不得於執行搜索、扣押、勘驗或勘察時在場C. 詢問證人非有必要時,犯罪嫌疑人及辯護人不得在場,證人指證犯罪嫌疑人時,該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在場 E. 辯護人於司法警察官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有無在場,須於詢問筆錄內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