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有關刑案紀錄與資料運用及督導考核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刑案紀錄表應於受理刑案發生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填輸
(B) 警察機關接到司法機關之不起訴處分書,應檢件辦理分送被告之戶籍地警察機關辦理註記
(C) 犯罪嫌疑人移送法辦者,移送單位於發文移送翌日起二日內,將移送書電子檔上傳刑事警察局
(D) 重大刑案如於現場勘查採獲重要證物,因而在二十四小時內立即破案者應從優敘獎
(E) 僅緝獲部分嫌犯而贓證無法追回,但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其犯罪事實,並經查證據確鑿,全案移送法辦者可撤銷管制

參考答案

答案:A,C
難度:困難0.235294
統計:A(111),B(17),C(37),D(21),E(26)

用户評論

【用戶】Iamayuki感謝阿與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答案應改為A、CC 依據新修正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二四二點,已改為移送日起 (翌日起)犯罪嫌疑人移(函)送法辦者,移(函)送單位於發文移(函)送日起二日內,將該移(函)送(報告)書電子檔上傳刑事警察局,並將案件卷宗送會業務承辦人,於發文日起三日內審核入檔(以上如遇例假日或因不可抗力事故致無法使用電腦時均可順延)。移(函)送(報告)書副本無需寄送刑事警察局,其原附隨移(函)送(報告)書副本之指紋卡,由各單位承辦人彙整,按月附清冊逕寄刑事警察局指紋室建檔。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A,C

【用戶】卓泓均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所以b沒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