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ngela Li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毀棄損壞罪依刑法之規定,有下列各種類型:一、毀棄損壞文書罪:即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是。二、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即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是。三、毀棄損壞普通物罪:即毀棄損壞文書、建築物、礦坑、船艦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是。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間接毀損罪(又叫詐欺毀損罪)第 355 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n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一般毀損罪第 354 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n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本題甲是自己搬出父親所有之雜物搬出交由資源回收車運走,所以沒涉及間接毀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