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有關移送遞解之敘述,何者正確?
(A) 通緝案件無另犯他罪者用通緝報告書
(B) 全案雖未調查完畢,但經依法向檢察官告訴者,應將全案移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
(C) 警務段辦理刑案於刑案移送時應使用移送書用紙
(D) 犯罪證據不明確,但被害人堅持提出告訴,不得用函送辦理
(E) 獲案之犯罪嫌疑人,應先查明有無刑案資料、通緝,附送供為偵查判決之參考,如有通緝並應以聲請書副本通知通緝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49664
統計:A(24),B(67),C(13),D(3),E(42)

用户評論

【用戶】Vi Che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全部規定於犯偵186-189點

【用戶】Iamayuki感謝阿與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 通緝案件移送書B應將全案移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 (一)全案經調查完畢,認有犯罪嫌疑者。(二)全案雖未調查完畢,但經依法提起自訴或向檢察官告訴者。 (三)檢察官命令移送者。 (四)其他有即時移送必要者。C警察分局、中隊、隊、警務段用報告書D得函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  (一)告訴乃論案件,經撤回告訴,或尚未調查完竣,而告訴權人已向檢察官告訴者。  (二)證據證明力薄弱或行為事實是否構成犯罪顯有疑義者。  (三)犯罪證據不明確,但被害人堅持提出告訴者。 E 移送書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