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4.有關家庭生活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自由處分金依規定即為家庭生活費用
(B)家庭生活費用得由夫妻以契約約定之
(C)家庭生活費用得依夫妻經濟能力定之
(D)家庭生活費用得依夫妻家事勞動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7143
統計:A(156),B(26),C(16),D(50),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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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Huang-Che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1003之1

【用戶】john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003 條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夫妻之一方濫用前項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 1003-1 條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用戶】鄭琬薰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a民法增訂第一千零十八條之一規定:「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其立法目的在於保障夫妻經濟自主及婚姻和諧,明定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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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1003 條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夫妻之一方濫用前項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 1003-1 條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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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民法增訂第一千零十八條之一規定:「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其立法目的在於保障夫妻經濟自主及婚姻和諧,明定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

【用戶】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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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1003 條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夫妻之一方濫用前項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 1003-1 條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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