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現行法規,以下關於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之敘述何者為是?甲、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進行鑑定乙、應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丙、領導能力資賦優異鑑定時得施以領域成就測驗丁、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時應採入學前鑑定以利安置作業
(A)甲乙
(B)甲丙
(C)乙丙
(D)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5484
統計:A(425),B(15),C(126),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Sergiovanni(2001)校長必須具備五種領導能力、資賦優異

用户評論

Zosara Chelse】評論

1領導才能測驗或領導特質量表 兩標準差以上2推薦檢附資料

RunRun】評論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民102.9)

wpei0916】評論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1條: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時程,應採入學後鑑定。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因專業考量、資源分配或其他特殊需求而有入學前鑑定之必要者,應經鑑輔會審議通過後,由主管機關核定實施,並報教育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