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某參與招標廠商 A 經檢舉於 95 年 3 月之前有偽造、變造履約相關文件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然遲至 98 年 10 月 28 日始以北市市工字第 000 號函認定成立,乃處分其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此違法行為之裁處權時效,應自行政罰法施行之日(95 年 2 月5 日)起算 3 年,迄 98年 2 月 5 日屆滿
(B)系爭通知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處分,未逾越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
(C)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通知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作法,屬契約行為
(D)通知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處分,除影響其名譽外,並使其自刊登之次日起 3 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即限制或禁止其為一定行為),具有行政罰之性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2959
統計:A(743),B(418),C(198),D(440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政務官之懲戒處分、釋683、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Lindsay Chen】評論

(A)對於此違法行為之裁處權時效,應自行政罰法施行之日(95 年 2 月5 日)起算 3 年,迄 98年 2 月 5 日屆滿 ------應是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或結果發生時起算(B)系爭通知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處分,未逾越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 ------該處分係屬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依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本題是在95年3月違反,但98年10月才予以處罰,超過三年了。(C)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通知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作法,屬契約行為 ------應屬"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30樓梁同學,你誤會D了。我用比喻的,這樣比較好理解。假如法律規定:亂丟垃圾者,罰三年內不得參與選舉投票(亂掰的)。這個"三年內不能去投票"只是法律規定的內容,不是你說的"裁處權時效"哦! 法律可能會規定例如"本法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所以如果你亂丟垃圾,在三年內被抓到,就會被罰三年內不能去投票哦!如果逃過了三年,你就不會被罰了。這樣了解了嗎? :)

acs3s54】評論

這樣的題目需要套用法條觀念的實例題程度比較進階  難度沒那麼快速能解答需要轉彎 思考 大家加油!

derek801204】評論

某參與招標廠商 A 經檢舉於 95 年 3 月之前有偽造、變造履約相關文件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然遲至 98 年 10 月 28 日始以北市市工字第 000 號函認定成立,乃處分其刊登政府採購公報(A)對於此違法行為之裁處權時效,應自行為終了之日(95 年3月)起算 3 年,迄 98年3屆滿 (B)系爭通知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處分,已逾越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 (C)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通知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作法,屬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D)通知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處分,除影響其名譽外,並使其自刊登之次日起 3 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即限制或禁止其為一定行為),具有行政罰之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