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總統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如認為窒礙難行時,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統得拒絕公布該法律
(B)總統得主動移請立法院覆議
(C)總統得依職權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進行違憲審查
(D)總統得核可由行政院提出覆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0677
統計:A(87),B(1118),C(325),D(5446),E(0)

用户評論

simonlinhhh】評論

總統是公布法律用的覆議是行政院在幹的

Wendy】評論

可惡,題目寫「總統認為」就被它給釣到了QQ

0909】評論

分享記得取消左下【自動販售】祝大家金榜題名覆議:(請立法院再表決一次)覆議是指行政院提出計畫,計畫要靠花錢的預算,因此行政院提出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的時候,進入到立法院中立法院如果同意通過那就沒問題,可是萬一不通過或者預算被砍,則這個案子就又回到了行政院,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這樣的議決會讓行政院很難做事,叫做窒礙難行,此時行政院可經總統核可後,可以把案子再丟回立法院,請立法院再決定一次是否維持原案,行政院收到10日內就要決定是否提覆議案,立法院收到後15日內要表決完成,如果不通過,代表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也只能接受照辦,如果通過,代表原議決失效,通過的門檻是要1/2立委。引用自:http://maybird.pixnet.net...

謝東晉】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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