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otte Che】評論
法條已更改囉! 第八條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Zen】評論
本辦法 103.04.14修正之第 8條條文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一、國民中小學:二年。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五、大學:四年。
【Wang Ya Huei】評論
請問國民中小學階段最高可延長二年,是指國小和國中加起來二年,還是國小和國中可以各延長二年?是否能提供實務做參考呢?
【劉育青】評論
國中國小加起來只能兩年!!!
【Huei】評論
請問國民中小學階段最高可延長二年,是指國小和國中加起來二年,還是國小和國中可以各延長二年?是否能提供實務做參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