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hsuan】評論
依法行政的法並非只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 ,而是與行政法法源同義的廣義概念。在行政法裡,法源既包括成文法,也包括不成文法源。
【國考安陵容】評論
A選項,正確。B選選,正確。C選項,錯誤。理由為依法行政之法並非「專指」立法院通過且總統公布之法律。D選項,正確。法律保留原則,目的乃保障民主價值;畢竟行政機關單獨裁處作成,都 可能重大影響人民之自由與權益等議題。
【Damaris】評論
消極之依法行政即所謂法律優位原則,指的就是法律位階的觀念。成文法國家之直接法源,依「法源位階理論」所述,大體可依憲法、法律、命令三位階加以劃分。三種位階之規範相互間有「效力優位」(Geltungsvorrang)原則之適用,亦即,憲法之效力優於法律,法律之效力優於命令。中華民國憲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謂:「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規定:「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地方制度法第30條規定:「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