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據國民教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凡6 歲至18 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B)6 歲至18 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C)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1 年為限
(D)國民教育,應由政府辦理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8732
統計:A(50),B(14),C(631),D(15),E(0)

用户評論

Scorpion】評論

第2條

Peiyi Chen】評論

☆ 國民教育法(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第 2 條    Ø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Ø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第 3 條    Ø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Ø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Ø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定之。第 4 條    Ø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Ø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

108正式教師 茜】評論

國民教育法 (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 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