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 Shih】評論
EX:乙向甲租A地蓋房子居住乙雇用丙幫忙管理A地&房子就A地而言,乙是直接佔有人,甲是間接佔有人,丙是佔有輔助人
【黃彥翔】評論
樓上解答得真好 簡淺明確
【Ko Nan】評論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5/13 15:57):5人 間接占有人:如包租公、包租婆-出租人或出典人、出質人。直接占有人:實際占有的所有人、或租賃中之承租人。占有輔助人:受僱人、學徒、家屬或基於其他類似關係,受他人之指示,而對於該物有管領之力者,僅該他人為占有人(民法§942)如:郭董請的司機。
【Ko Nan】評論
第 940 條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占有人。第 941 條地上權人、農育權人、典權人、質權人、承租人、受寄人,或基於其他類似之法律關係,對於他人之物為占有者,該他人為間接占有人。第 942 條受僱人、學徒、家屬或基於其他類似之關係,受他人之指示,而對於物有管領之力者,僅該他人為占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