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aris】評論
二、法明確性原則的憲法基礎(一)法治國原則在司法院釋字第594號解釋中,大法官明確提到:「上開法律規定所禁止之行為,應以行為人所附加之商標或標章與他人註冊商標或標章是否相同或近似,依相關消費者施以通常之注意力,猶不免發生混淆誤認之虞為斷,其範圍應屬可得確定,從合理謹慎受規範行為人立場,施以通常注意力即可預見,無悖於罪刑法定原則中之構成要件明確性原則,符合法治國原則對法律明確性之要求」,由此可知,法治國原則是法明確性原則在我國憲法上的基礎之一。(二)權力分立原則在司法院釋字第601號解釋,大法官雖無明確提到「法明確性原則」,但有提及「職司司法違憲審查權之大法官,倘無明確穩定之俸給保障,年年受制於預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