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ia】評論
回9F1、總統4年(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
【Zai Ka】評論
上述補充個人敝見立法院應該把立法委員和立法院院長分開會比較妥當?因為一個憲法有提及一個則沒有
【107警特上榜】評論
司法院院長 任期8年 不受任期之保障監察院院長 任期6年 有保障
【全集中上榜】評論
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2105002.aspx
【林美】評論
重要!!! 考試院已改為四年任期
【捐獻新鮮肝臟】評論
已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