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使未滿20歲之人脫離家庭,以強脅方式為略誘,以和平之手段為和誘。惟和誘未滿16歲者刑法強制介入給予更多保護,故提升視為略誘論(241III準略誘)。惟,雖未滿16歲但已婚者,則仍維持和誘,不提升層級(240II)。1正確 2手段均為和誘 3均須有實力支配 4正確 5準略誘對象必為未婚者
【阿答力】評論
第 240 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第 241 條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和誘罪,除被誘人之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人,係得被誘人之同意外,並以行為人有引誘之行為為成立要件。
【Akiyama Moto】評論
女生不是16歲才能結婚?
【上了,?】評論
本題該送分,1就錯了,20歲以上結婚的,還是可以被和誘。
【Yun】評論
(1) 刑法240條:正確(2) 刑法第241條第三項:和誘未滿16歲之男女,以略誘論。→態樣仍是和誘,正確。(3) 和誘定義:得被誘人同意,使其至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並脫離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人之監督。(4) 正確(5) 刑法240條和誘未滿20歲男女及有配偶者皆成立和誘罪;準略誘:刑法241條第三項客體未滿16歲之男女是不可能已婚的。
【110法警上榜 繼續努力】評論
有個問題240第二項 怎麼會是未滿16歲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刑法 大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以略誘論。 擬制該等人之同意不生效力和誘罪與準略誘罪之敘述,何者正確? 1前者之被誘人為未滿20歲之男女;後者為未滿16歲之男女 4 兩者皆以被誘人有自主意思而得其承諾即可成立 855.引誘未滿十六歲之人,而使被害人自己同意脫離家庭是觸犯了:(C)準略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