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乘任】評論
康德指出實踐是心靈的先驗追求,也是人性超越自身的設準(Postulate);以為外界的物自體既無法以純理性來認知、理論,只好回歸內心,反求諸己,在自己內心中追尋生命的原則。康德因而提出追求的事實與追求的內容,追求的事實表現在知識層次的頂端,是心靈的意向,此種追求的天性說明了現實我與理想我的差距,同時亦指出二者之間發展的可能性。追求的內容則為:自由意志、上帝的存在,以及靈魂不滅;唯有在道德層次中肯定這三點,才能完成自我,進而掌握物自體。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13052/
【Titania Lin】評論
聖經有句話可以解開這題:"基督釋放了你, 叫你得以自由",一個人真正心靈上的自由, 不是受到外在任何規條去捆綁你,而是你自然而然展現自己, 但又服從神起初創造人原本的心意,,比如: 生活規律,吃飯作息規律, 這就是神造人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