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ToFly】評論
(A)正確,依實務見解(經濟部88.9.8 商字第88219627 號函),公司法第369條之3第1款規定,公司與他公司執行業務股東有半數以上相同者,推定有控制從屬關係。所謂「有半數以上相同者」,應以較高席次之半數為計算基準。又倘董事係以法人代表身分當選者,所謂「相同董事」,係以代表人之個人身分為認定標準。至同條第2款之「有半數以上為相同股東持有或出資者」,亦以較高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半數為計算標準。(B)錯誤,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各款規定之情形,其股份方無表決權。本題中,B 公司持有 A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不符本條各款例外情形,故(B)錯誤。(C)正確,公司法第209條,相同業務公司之董事兼充,依通說屬有利害衝突,必須事前經過董事競業禁止之許可。(D)正確,參公司法第369條之4之規定可知。
【ckvhome】評論
(A)公司法規定,公司與他公司董事有半數以上相同者,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所謂有半數以上相同者,在本題係以較高席次之半數,亦即,以 A 公司董事七人作為計算標準(參公司法第369條之3)(B) B 公司派代表人出席 A 公司股東會, A 與 B 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但B 所持股份仍有表決權:沒限制推定控制從屬關係(參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C)假設 A 公司與 B 公司從事同類業務,則甲、乙、丙、丁分別擔任 A 公司與 B 公司董事,仍屬董事競業行為(參公司法第209條)(D) B 公司以其對 A 公司之控制力,要求 A 公司從事不合營業常規之交易而造成 A 公司受有損害時,B公司應在會計年度終了時對 A 公司為適當補償(參公司法第369條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