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A 所有之違章建築經主管機關下命強制拆除,A 對主管機關之執行方式有所不服,其應如何提出行政救濟?
(A)依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聲明異議
(B)依行政執行法第 10 條請求國家賠償
(C)直接提起訴願
(D)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0714
統計:A(3178),B(37),C(278),D(1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執行、強制執行、01

用户評論

長谷部】評論

行政執行的強制拆除是義務人有義務要拆除某物,行政機關已經告知義務人但他不拆,行政機關直接幫他拆。行政罰法是行為人犯了錯,必須受到裁罰處分,所以用剝奪消滅資格權利的'方式處罰行為人。

喔騰】評論

我搞了好久才明白上述四選項的差別不知這樣理解對部隊  還請各位大大賜教如果是對這條行政處分的合理性 名目不服 =遵行訴願 行政訴訟的途徑(C) (D)如果是對執行方法或程序不服 = 聲明異義(A)要是政府都已經執行完了  你才覺得不對勁 =聲請國家賠償(B)是這樣嗎?????

楊曉祥】評論

行政執行法9: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 方法 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 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tpecpolo】評論

請問 從本題目怎麼看出它是行政罰還是行政執行?

Ming Yang】評論

行政執行法9: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 方法 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 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