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21 關於公務員國家賠償責任之成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執行職務
(B)公務員行使公權力
(C)限於公務員有故意
(D)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6469
統計:A(126),B(146),C(7267),D(2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家賠償法、國賠雙軌制度

用户評論

Patty Chiu】評論

公務員國家賠償責任成立要件:(一)須為公務員的行為。(包括公務員的作為與不作為)(二)須為執行職務的行為。(三)須為行使公權力的行為。(四)公務員須有故意或過失。(五)須為不法的行為。(六)須侵害人民的自由或權利。(七)須發生損害。(八)須該不法侵害行為與人民所受損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前述(一)要件內,所稱公務員的不作為,即怠於執行應對於被害人執行的職務,如因而致被害人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應成立前述國家賠償責任。

我要當公務員】評論

不是「限於」,因為還有「過失」這一項!!

我的筆試秘技就是狂做阿摩(】評論

不是「限於」,因為還有「過失」這一項!!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限於公務員有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