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關於實施國民教育之具體規定,何者未見諸憲法及增修條文?
(A)學齡國民之基本教育、已逾學齡而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之補習教育,一律免費
(B) 6 歲至 15 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C)各級政府應廣設獎學金名額,以扶助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
(D)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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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王顗溱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160 條 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看完整詳解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第160條規定:「...

【用戶】小蔡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本文:6歲至12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依國民教育法第2條-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所以沒有出現在憲法及條文裡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第160條規定:「...

【用戶】王顗溱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160 條 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看完整詳解

【用戶】小蔡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本文:6歲至12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依國民教育法第2條-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所以沒有出現在憲法及條文裡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第160條規定:「...

【用戶】小蔡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本文:6歲至12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依國民教育法第2條-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所以沒有出現在憲法及條文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