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憲法增修條文,有關修憲程序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憲法修正案的提議權專屬於立法院
(B)立法院通過憲法修正案的出席與決議門檻,與領土變更案相同
(C)憲法修正案通過後,須先公告半年,之後由立法院辦理複決公投
(D)修憲複決公投的有效同意票超過全國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始為通過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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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Bill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4 條 第五項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看完整詳解

【用戶】^_^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用戶】^_^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用戶】Bill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4 條 第五項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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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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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