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3 年金改革政策中延長領取年齡和調整給付條件的作法,對公教人員追求那一個需求層次的滿足影響最大?(A)成長需求 (B)社會需求 (C)安全需求 (D)尊榮需求

【評論內容】Maslow 需要層級學派 認為人之需求可分五個層級,需要的滿足程度與該需要成為激勵因素之強度成反比→滿意累進模式 1.生理的需求:物質→食、衣、住、行→$ 2.安全的需求:保障→永業.....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軍事審判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軍事審判乃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軍人之犯罪行為所設立之特別訴訟程序 (B)憲法明文規定現役軍人應受軍事審判 (C)非現役

【評論內容】理由書人民身體自由在憲法基本權利中居於重要地位,應受最周全之保護,解釋憲法及制定法律,均須貫徹此一意旨。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憲法第十六條並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現役軍人亦為人民,自應同受上開規定之保障。又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因現役軍人負有保衛國家之特別義務,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其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查其規範意旨係在保障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而排除現役軍人接受普通法院之審判。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雖得以法律定之,惟軍事審判機...

【評論主題】19 關於行政院院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政務委員之任命,於經總統同意後,由行政院院長為之 (B)行政院院長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 (C)行政院院長對於應

【評論內容】(C)J461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0 條

【評論主題】1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法官與法院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廣義之法院,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B)狹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

【評論內容】J392概念上原屬多義之法律用語,有實質意義之司法、形式意義之司法與狹義司法、廣義司法之分。其實質之意義乃指國家基於法律對爭訟之具體事實所為宣示(即裁判)以及輔助裁判權行使之作用(即司法行政);其形式之意義則凡法律上將之納入司法之權限予以推動之作用者均屬之─如現行制度之「公證」,其性質原非屬於司法之範疇;但仍將之歸於司法予以推動,即其一例。所謂狹義之司法、即固有意義之司法,原僅限於民刑事裁判之國家作用,其推動此項作用之權能,一般稱之為司法權或審判權,又因係專指民刑事之裁判權限,乃有稱之為裁判權者;惟我國之現制,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司法解釋與違憲政黨解散之審理等「國家裁判性之作用」應亦包括在內,亦...

【評論主題】45 直轄市政府所擬訂之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應如何處理?(A)報行政院核定 (B)報行政院備查(C)報內政部核定 (D)報內政部核備

【評論內容】第 62 條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直轄市政府定之。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第 26 條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

【評論主題】1 關於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習慣法作為行政法之法源,行政程序法定有明文(B)習慣法不得牴觸現行法令(C)習慣法不得違背公序良俗(D)公用地役關係屬於習慣法

【評論內容】1.習慣法(1)所謂習慣法

係常年經人民反覆施行之慣行,且人民對此具有法之確信而遵行,且該慣行必須未違背善良公俗。習慣法在私法領域做為法源並無疑慮,惟在行政法領域中,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已較為少見,主要也是因為現行行政法規皆已具體明文規定尚臻完整。

(2)實務見解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應是習慣法作為法源比較顯著的少數例子之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理由書(部分節錄):「公用地役關係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用物性質之法律關係,與民法上地役權之概念有間,久為我國法制所承認(參照本院釋字第二五五號解釋、行政法院四十五年判字第八號及六十一年判字第四三五號判例)。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

【評論主題】11 指涉「公務員內心對國家、機關、民眾、長官、同事、部屬,應有的角色扮演與相互關係的分際」,此為下列何者的定義?(A)行政倫理 (B)行政中立(C)程序正義(D)政治中立

【評論內容】行政倫理,是指公務員要負責任、守紀律、忠職務;對國家、民眾、長官、同事、部屬要有合理社會期待的角色扮演與相互關係之分際。它是規範公務人員行為的準繩。不同文化背景有不同的公務道德,並無統一之公務道德標準,但是有其社會的認同否則即產生亂象。我國民主開放,有目共睹,但政治權力階層、部分政治菁英未能有效實踐憲政精神,使得社會價值丕變,原有道德陵替,是以,導致公務道德衰微,亂象滋生,令人省思。https://www.nhu.edu.tw/~policy/paper/paper1-4.htm

【評論主題】9 有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為法務部主管法規(B)未兼任行政職之公立學校教師為適用對象(C)政府機關間互動不受拘束(D)公務員出席演講活動,每小時鐘點費不得超過五千元

【評論內容】

二、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務員: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三)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四)公務禮儀: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待外賓、推動業務及溝通協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 (五)請託關說:指其內容涉及本機關(構)或所屬機關(構)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評論主題】23 有關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之程序重新開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程序的重新開始,此乃突破行政處分所具有之存續力 (B)必須是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而非行政機關依職權所得為之 (C)具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之重新開始與行政處分之存續力(不可爭性),居於相互對立之關係,期間存有「法安定性」與「人民權利之保護」之間的拉鋸關係。第 128 條

【評論主題】18 課責的權威來自內部控制以及官僚機構具高度自主性,下列何者正確?(A)層級節制課責關係 (B)專業課責關係 (C)法律課責關係 (D)政治課責關係

【評論內容】

## 公部門課責運作的模式與類型(1)層級節制的課責關係此類課責關係乃是依靠組織及管理的命令,可以透過組織內部的指令、標準作業流程、監督等方式,使成員知道他們要做什麼。此種關係基於組織對成員的監督,因此個人自主性較低。(2)法律的課責關係係指行政人員對於所作之行政行為,應符合法律規定與準則,如預算法即有明確的規定,就可以用這些規定來監督行政人員。強調一些外在期待的服從、或是績效的標準、仔細審查與監督,成員應對於其績效付有責任,如行政機關執行完預算須依據法規交由監察院審計部審查(外部)。(3)政治的課責關係係指行政人員對於關鍵的外在利害關係者的期待要有責任,如民選官員、顧客或其他機構,因此此種課責關係...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不屬於民意的特性?(A)並非人人關心公共事務,故許多人無法表示意見 (B)同一個問題通常意見會一致 (C)社會中存在著平時並不表現的潛在民意 (D)許多人的意見並不可靠,常出現言行不一致

【評論內容】### 民意的特性1. 複雜性:同一個問題有多種不同意見。2. 容忍性:真正的民意是多元的,可以容忍各種不同的意見。3. 多變性:隨著時間與空間的改變,支持的方向與強度也會隨著改變。4. 不一致性:對於問題的表達可能前後不一致。5. 不可靠性:可能因為某些因素的影響,使人不願表達真正的意見。(言行不一致)6. 不普及性:在社會當中,不一定每個人都會關心政治,經常只有少數人會比較積極的表示意見。7. 潛在性:有些不常表達意見的潛在民意,只有在關心的議題出現後才會積極表達意

【評論主題】7 根據萊特(D. S. Wright)的分類,強調地方政府涵括於州政府、州政府涵括於聯邦政府,彼此間是依賴的關係,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權力,具有層級節制之作用,指的是下列那一類型府際關 係模式? (

【評論內容】將「府際關係」定義為協調型權威、涵蓋型權威、重疊型權威之分析模式:一般而言,對於府際關係最普遍採用的定義,是依照美國學者萊特(Deil S.Wright)在《瞭解府際關係》(Understanding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一書中的界定,他是從動態的觀點切入,認為「府際關係」是指包含所有政府單位(all government units)和所有公職人員(all public officials)之間常態性的互動關係(regular interactions among officials),不但涉及互動者的態度與行動,而這些態度、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的後果與影響即構成了府際關係中的政策面向。萊特從權力運作的角度觀察美國聯邦、州與地方政府三者之間的互動關係,將府際互動模式歸納為以下三種,茲分...

【評論主題】42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贈與人撤銷權之敘述,何者正確?(A)即使是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只要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仍得任意撤銷贈與 (B)受贈人對於贈與人之配偶,只要有過失侵害行為,依刑法

【評論內容】

民法第408條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或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不適用之。」(A)

贈與契約屬於「單務契約」,意即負有義務者僅有贈與人一方,而受贈者只是享受的一方,所以法律特別允許贈與人在「交付贈與物」前,可以不附理由反悔、撤銷贈與,我們稱之為「任意撤銷權」(經公證或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契約除外)。

可是如果已經把贈與物交付給對方,就無法再行使任意撤銷權,意即除非符合法定事由,否則是無法再反悔撤銷贈與、要求退還的。

何種情況可撤銷贈與?

受詐欺而為贈與

民法第92條第1項前段:「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

【評論主題】46 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有關著作的平行輸入與權利耗盡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我國採國內耗盡原則,故即使甲為供個人觀賞之目的而於出國旅遊時於國外購買一張音樂 CD 光碟,連同行李一起攜回我國,仍

【評論內容】

所謂國内耗盡原則,是指權利人首次於國內銷售其物品時,始有耗盡之問題;其在外國之銷售,尚不耗盡其在國内之散佈權。例如美國法院在 CBS 案中,僅承認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僅在國內耗盡,而不承認在「國外」耗盡。°依此理論,擁有專利之物品在國外市場之銷售行為,並不會使專利權人就該專利物品之權利被耗盡,若末得到專利權人之同意而進口,即會侵害專利權人之進口權,換言之,即專利權人可以禁止他人平行輸人。由此可知,採取國内耗盡理論,無法得出平行輸人應被容許之結論

【評論主題】19 關於行政院院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政務委員之任命,於經總統同意後,由行政院院長為之 (B)行政院院長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 (C)行政院院長對於應

【評論內容】(C)J461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0 條

【評論主題】25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98 號解釋,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均應由自治區域內之人民依法選舉產生,係基於住民自治之理念與下列何者之功能? (A)垂直分權 (B)國家主權 (C)社會正義 (D

【評論內容】J498解釋文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基於住民自治之理念與垂直分權之功能,地方自治團體設有地方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其首長與民意代表均由自治區域內之人民依法選舉產生,分別綜理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事務,或行使地方立法機關之職權,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間依法並有權責制衡之關係。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級政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委辦事項,依法僅得按事項之性質,為適法或適當與否之監督。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保障之範圍內,享有自主與獨立之地位,國家機關自應予以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7 以下有關法律繼受及固有法的敘述,何者錯誤?(A)固有法係根據一國固有的社會狀態、風土民情及生活習慣而制定之法律,繼受法則係仿造外國法之內容 而制定出來之法律 (B)我國現行的民法典,多係繼受自英

【評論內容】臺灣從 1895 年起成為日本的殖民地,故跟隨日本繼受歐陸民法。日治前期臺灣人的民事事項大多數情形是依習慣,故以歐陸法系民法概念及用語,將臺灣人社會的習慣轉譯為習慣法,但亦透過民事特別法,實質上導入歐陸法系物權法。日治後期,繼受自西歐的日本民法典上財產法部分在臺生效,但臺灣人身分事項仍適用以歐陸法概念建構的習慣法。

【評論主題】8 人民團體法規定,特定職業團體之理事長,「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依司法院釋字第 733 號解釋,上述規定違反下列何項? (A)私法自治與平等原則 (

【評論內容】733解釋文人民團體法第十七條第二項關於「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之規定部分,限制職業團體內部組織與事務之自主決定已逾必要程度,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5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軍事審判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軍事審判乃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軍人之犯罪行為所設立之特別訴訟程序 (B)憲法明文規定現役軍人應受軍事審判 (C)非現役

【評論內容】理由書人民身體自由在憲法基本權利中居於重要地位,應受最周全之保護,解釋憲法及制定法律,均須貫徹此一意旨。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憲法第十六條並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現役軍人亦為人民,自應同受上開規定之保障。又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因現役軍人負有保衛國家之特別義務,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其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查其規範意旨係在保障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而排除現役軍人接受普通法院之審判。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雖得以法律定之,惟軍事審判機...

【評論主題】3 依憲法增修條文,有關修憲程序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憲法修正案的提議權專屬於立法院 (B)立法院通過憲法修正案的出席與決議門檻,與領土變更案相同 (C)憲法修正案通過後,須先公告半年,之後由立

【評論內容】第 4 條 第五項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7 有關帝國主義(imperialism)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君權神授 (B)國家由共和制轉換為帝王制(C)某國擴張並宰制他國的政治經濟 (D)國家受到帝王的統治

【評論內容】帝國主義是透過奪取其他國家領土與操控該國國民,來建立自身的競技與政治霸權。 舊的帝國主義是向外尋找通商口岸與轉口港灣,如葡萄牙佔領澳門、荷蘭佔領臺灣,主要在擴大貿易.....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0 有關都會治理(metropolitan governance)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都會區域指由一個以上之中心都市為核心,及與中心都市在社會、經濟 上具有高度關聯之地方政府所共同組成之範圍

【評論內容】

新區域主義1990年代以來,在都會治理上所興起的一股「新區域主義」運動就是傳統改革主義與公共選擇相互對話下的產物,認爲在解決都會問題時競爭與合作,兩種體制應同時兼顧運用,才能有效達成治理都會區域的效果。所謂新區域主義就是要在都市政府、社區組織、企業組織、及非營利組織等之間,建立一種都會治理策略性夥件關係(local strategicpartnerships)。此種夥件關係涉及都會區域治理上的合作(cooperation)與協力(collaboration)。來源:http://www.public.tw/prog/Howard/LODManage/DataManage/Upload/LOD002/20190710153154.pdfhttps://research.ncnu.edu.tw/proj5/%E6%BC%94%E8%AC%9B%E6%9A%A8%E7%A0%94%E8%A8%8E%E6%9C%83/97%E7%A0%94%E8%...

【評論主題】19關於正犯與共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關於共犯處罰的理論基礎,我國原則上採從屬性說,例外採獨立性說(B)A教唆B去幫忙正犯C實行犯罪行為,A成立教唆犯(C)正犯須知悉有幫助行為存在,幫助者始成立

【評論內容】刑法之犯罪行為類型-共犯1. 教唆犯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2. 幫助犯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C)。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3. 連鎖共犯類型

(1) 以教唆犯論:教唆教唆犯。例如:甲教唆乙教唆丙犯罪。(2) 以幫助犯論:     A. 教唆幫助犯,例如:甲教唆乙幫助丙犯罪。(B)     B. 幫助教唆犯,例如:甲幫助乙教唆丙犯罪。     C. 幫助幫助犯,例如:甲幫助乙幫助丙犯罪。------(一)我國立法者及通說見解均認為,應就各個犯罪參與者對犯罪之貢獻予以區分,並加以處罰。故採取「正犯共犯區分理論」,予以架構我國刑法。(二)從「...

【評論主題】1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法官與法院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廣義之法院,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B)狹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

【評論內容】J392概念上原屬多義之法律用語,有實質意義之司法、形式意義之司法與狹義司法、廣義司法之分。其實質之意義乃指國家基於法律對爭訟之具體事實所為宣示(即裁判)以及輔助裁判權行使之作用(即司法行政);其形式之意義則凡法律上將之納入司法之權限予以推動之作用者均屬之─如現行制度之「公證」,其性質原非屬於司法之範疇;但仍將之歸於司法予以推動,即其一例。所謂狹義之司法、即固有意義之司法,原僅限於民刑事裁判之國家作用,其推動此項作用之權能,一般稱之為司法權或審判權,又因係專指民刑事之裁判權限,乃有稱之為裁判權者;惟我國之現制,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司法解釋與違憲政黨解散之審理等「國家裁判性之作用」應亦包括在內,亦...

【評論主題】43 有關賽蒙(H. Simon)對於決策者如何做決策的敘述,下列何者最為正確?(A)決策者追求最佳的決策 (B)決策者傾向於將新的問題連結到既存的問題上 (C)決策者需要完整的資訊才能進行決策 (D

【評論內容】(認為決策的理性過程,需面對三種限制:1.注意力的限制、2.多元價值、3.不確定性)

滿意決策(有限理性)分兩類

1.行為模式:只考慮幾個特殊問題,不詳細規劃細節(有限理性);將注意力集中在某些特定的價值上。

2.直覺模式:人類擁有良好的直覺與正確的判斷,可從事直覺判斷(→根據個人有限知識、經驗,立即決定)。

【評論主題】45 直轄市政府所擬訂之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應如何處理?(A)報行政院核定 (B)報行政院備查(C)報內政部核定 (D)報內政部核備

【評論內容】第 62 條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直轄市政府定之。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第 26 條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

【評論主題】4有關網絡治理與新公共管理在概念上之差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前者強調多元群體,後者強調原子化的個體 (B)前者強調公共選擇途徑,後者強調運用公共價值途徑 (C)前者強調公民之重要性,後者強調市場

【評論內容】原子論又稱社會原子論,是由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和古羅馬哲學家盧克萊修根據原子理論而提出的一種社會學理論。原子理論原本指的是宇宙中所有物質都是由不可分割的基本成分(原子)組成。後來這一概念借用到社會學領域,指的是個人(個體)是社會生活中的基本單位,[1]社會由一群自利的、能自給自足的個人組成,[2]個人就是社會的原子,並且所有的社會價值觀、制度、發展都完全來自社會中的個人的利益和行動,因此在原子論中個人是唯一真正需要關注和分析的對象。新右派主張市場優於政府,理論建構於「新古典與新制度經濟學」之「公共選擇理論」、「代理人理論」、「交易成本理論」。新公共服務的理論基礎—民主理論1.公民資格2.社群主義與公民...

【評論主題】9 公部門運用全面品質管理的限制,下列何者錯誤?(A)公部門提供的公共服務,其品質管制工作難有可靠的基礎 (B)公部門為管控品質,難以考量短期可立即顯現效益的政策選擇 (C)公部門的官僚型組織文化,難

【評論內容】政府應用TQM的限制(缺點) 1.法規限制: 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因此不論是組織的結構、人事管理或財務運用,皆有一定的侷限,無法完全配合TQM的要求。 2.不確定因素: 政府必須面對執政黨的替換、立法的監督等,且民意的變動速度難以掌握。 3.產品和服務的性.....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 關於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習慣法作為行政法之法源,行政程序法定有明文(B)習慣法不得牴觸現行法令(C)習慣法不得違背公序良俗(D)公用地役關係屬於習慣法

【評論內容】1.習慣法(1)所謂習慣法

係常年經人民反覆施行之慣行,且人民對此具有法之確信而遵行,且該慣行必須未違背善良公俗。習慣法在私法領域做為法源並無疑慮,惟在行政法領域中,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已較為少見,主要也是因為現行行政法規皆已具體明文規定尚臻完整。

(2)實務見解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應是習慣法作為法源比較顯著的少數例子之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理由書(部分節錄):「公用地役關係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用物性質之法律關係,與民法上地役權之概念有間,久為我國法制所承認(參照本院釋字第二五五號解釋、行政法院四十五年判字第八號及六十一年判字第四三五號判例)。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A)曠職登記 (B)登錄各類文化資產 (C)考績核定 (D)機關作成職場霸凌行為成立與否之決定

【評論內容】(A)J736理由書教師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教師不願申訴或不服申訴、再申訴決定者,得按其性質依法提起訴訟或依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或其他保障法律等有關規定,請求救濟。」僅係規定教師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時之救濟途徑,並未限制公立學校教師提起行政訴訟之權利,與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尚無違背。教師因學校具體措施(諸如曠職登記、扣薪、年終成績考核留支原薪、教師評量等)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時,自得如一般人民依行政訴訟法或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向法院請求救濟,始符合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至受理此類事件之法院,對於學校本於專業及對事實真象之熟知所為之判斷,應予以適度之尊重,自屬當然(本院釋字第三八二號、第六八四號解釋參照)。

【評論主題】18 課責的權威來自內部控制以及官僚機構具高度自主性,下列何者正確?(A)層級節制課責關係 (B)專業課責關係 (C)法律課責關係 (D)政治課責關係

【評論內容】

## 公部門課責運作的模式與類型(1)層級節制的課責關係此類課責關係乃是依靠組織及管理的命令,可以透過組織內部的指令、標準作業流程、監督等方式,使成員知道他們要做什麼。此種關係基於組織對成員的監督,因此個人自主性較低。(2)法律的課責關係係指行政人員對於所作之行政行為,應符合法律規定與準則,如預算法即有明確的規定,就可以用這些規定來監督行政人員。強調一些外在期待的服從、或是績效的標準、仔細審查與監督,成員應對於其績效付有責任,如行政機關執行完預算須依據法規交由監察院審計部審查(外部)。(3)政治的課責關係係指行政人員對於關鍵的外在利害關係者的期待要有責任,如民選官員、顧客或其他機構,因此此種課責關係...

【評論主題】8 人民團體法規定,特定職業團體之理事長,「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依司法院釋字第 733 號解釋,上述規定違反下列何項? (A)私法自治與平等原則 (

【評論內容】733解釋文人民團體法第十七條第二項關於「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之規定部分,限制職業團體內部組織與事務之自主決定已逾必要程度,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7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應適用嚴格標準予以審查?(A)關於由監獄長官檢查受刑人發受書信,以確認有無違禁品之規定(B)關於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職位規定

【評論內容】J799又依憲法第8條之規定,國家公權力對人民身體自由之限制,若涉及嚴重拘束人民身體自由而與刑事處罰有類似效果之法律規定,其法定要件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固應提高審查密度(本院釋字第636號及第690號解釋參照),惟強制治療雖拘束人身自由於一定處所,因其乃以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為目的,與刑事處罰之本質不同,且事涉醫療專業,故應適用中度標準予以審查。

【評論主題】45 直轄市政府所擬訂之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應如何處理?(A)報行政院核定 (B)報行政院備查(C)報內政部核定 (D)報內政部核備

【評論內容】第 62 條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直轄市政府定之。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第 26 條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

【評論主題】1 關於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習慣法作為行政法之法源,行政程序法定有明文(B)習慣法不得牴觸現行法令(C)習慣法不得違背公序良俗(D)公用地役關係屬於習慣法

【評論內容】1.習慣法(1)所謂習慣法

係常年經人民反覆施行之慣行,且人民對此具有法之確信而遵行,且該慣行必須未違背善良公俗。習慣法在私法領域做為法源並無疑慮,惟在行政法領域中,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已較為少見,主要也是因為現行行政法規皆已具體明文規定尚臻完整。

(2)實務見解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應是習慣法作為法源比較顯著的少數例子之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理由書(部分節錄):「公用地役關係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用物性質之法律關係,與民法上地役權之概念有間,久為我國法制所承認(參照本院釋字第二五五號解釋、行政法院四十五年判字第八號及六十一年判字第四三五號判例)。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

【評論主題】11 指涉「公務員內心對國家、機關、民眾、長官、同事、部屬,應有的角色扮演與相互關係的分際」,此為下列何者的定義?(A)行政倫理 (B)行政中立(C)程序正義(D)政治中立

【評論內容】行政倫理,是指公務員要負責任、守紀律、忠職務;對國家、民眾、長官、同事、部屬要有合理社會期待的角色扮演與相互關係之分際。它是規範公務人員行為的準繩。不同文化背景有不同的公務道德,並無統一之公務道德標準,但是有其社會的認同否則即產生亂象。我國民主開放,有目共睹,但政治權力階層、部分政治菁英未能有效實踐憲政精神,使得社會價值丕變,原有道德陵替,是以,導致公務道德衰微,亂象滋生,令人省思。https://www.nhu.edu.tw/~policy/paper/paper1-4.htm

【評論主題】9 有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為法務部主管法規(B)未兼任行政職之公立學校教師為適用對象(C)政府機關間互動不受拘束(D)公務員出席演講活動,每小時鐘點費不得超過五千元

【評論內容】

二、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務員: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三)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四)公務禮儀: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待外賓、推動業務及溝通協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 (五)請託關說:指其內容涉及本機關(構)或所屬機關(構)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評論主題】33 年金改革政策中延長領取年齡和調整給付條件的作法,對公教人員追求那一個需求層次的滿足影響最大?(A)成長需求 (B)社會需求 (C)安全需求 (D)尊榮需求

【評論內容】Maslow 需要層級學派 認為人之需求可分五個層級,需要的滿足程度與該需要成為激勵因素之強度成反比→滿意累進模式 1.生理的需求:物質→食、衣、住、行→$ 2.安全的需求:保障→永業.....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3 有關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之程序重新開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程序的重新開始,此乃突破行政處分所具有之存續力 (B)必須是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而非行政機關依職權所得為之 (C)具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之重新開始與行政處分之存續力(不可爭性),居於相互對立之關係,期間存有「法安定性」與「人民權利之保護」之間的拉鋸關係。第 128 條

【評論主題】18 課責的權威來自內部控制以及官僚機構具高度自主性,下列何者正確?(A)層級節制課責關係 (B)專業課責關係 (C)法律課責關係 (D)政治課責關係

【評論內容】

## 公部門課責運作的模式與類型(1)層級節制的課責關係此類課責關係乃是依靠組織及管理的命令,可以透過組織內部的指令、標準作業流程、監督等方式,使成員知道他們要做什麼。此種關係基於組織對成員的監督,因此個人自主性較低。(2)法律的課責關係係指行政人員對於所作之行政行為,應符合法律規定與準則,如預算法即有明確的規定,就可以用這些規定來監督行政人員。強調一些外在期待的服從、或是績效的標準、仔細審查與監督,成員應對於其績效付有責任,如行政機關執行完預算須依據法規交由監察院審計部審查(外部)。(3)政治的課責關係係指行政人員對於關鍵的外在利害關係者的期待要有責任,如民選官員、顧客或其他機構,因此此種課責關係...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不屬於民意的特性?(A)並非人人關心公共事務,故許多人無法表示意見 (B)同一個問題通常意見會一致 (C)社會中存在著平時並不表現的潛在民意 (D)許多人的意見並不可靠,常出現言行不一致

【評論內容】### 民意的特性1. 複雜性:同一個問題有多種不同意見。2. 容忍性:真正的民意是多元的,可以容忍各種不同的意見。3. 多變性:隨著時間與空間的改變,支持的方向與強度也會隨著改變。4. 不一致性:對於問題的表達可能前後不一致。5. 不可靠性:可能因為某些因素的影響,使人不願表達真正的意見。(言行不一致)6. 不普及性:在社會當中,不一定每個人都會關心政治,經常只有少數人會比較積極的表示意見。7. 潛在性:有些不常表達意見的潛在民意,只有在關心的議題出現後才會積極表達意

【評論主題】7 根據萊特(D. S. Wright)的分類,強調地方政府涵括於州政府、州政府涵括於聯邦政府,彼此間是依賴的關係,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權力,具有層級節制之作用,指的是下列那一類型府際關 係模式? (

【評論內容】將「府際關係」定義為協調型權威、涵蓋型權威、重疊型權威之分析模式:一般而言,對於府際關係最普遍採用的定義,是依照美國學者萊特(Deil S.Wright)在《瞭解府際關係》(Understanding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一書中的界定,他是從動態的觀點切入,認為「府際關係」是指包含所有政府單位(all government units)和所有公職人員(all public officials)之間常態性的互動關係(regular interactions among officials),不但涉及互動者的態度與行動,而這些態度、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的後果與影響即構成了府際關係中的政策面向。萊特從權力運作的角度觀察美國聯邦、州與地方政府三者之間的互動關係,將府際互動模式歸納為以下三種,茲分...

【評論主題】46 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有關著作的平行輸入與權利耗盡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我國採國內耗盡原則,故即使甲為供個人觀賞之目的而於出國旅遊時於國外購買一張音樂 CD 光碟,連同行李一起攜回我國,仍

【評論內容】

所謂國内耗盡原則,是指權利人首次於國內銷售其物品時,始有耗盡之問題;其在外國之銷售,尚不耗盡其在國内之散佈權。例如美國法院在 CBS 案中,僅承認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僅在國內耗盡,而不承認在「國外」耗盡。°依此理論,擁有專利之物品在國外市場之銷售行為,並不會使專利權人就該專利物品之權利被耗盡,若末得到專利權人之同意而進口,即會侵害專利權人之進口權,換言之,即專利權人可以禁止他人平行輸人。由此可知,採取國内耗盡理論,無法得出平行輸人應被容許之結論

【評論主題】42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贈與人撤銷權之敘述,何者正確?(A)即使是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只要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仍得任意撤銷贈與 (B)受贈人對於贈與人之配偶,只要有過失侵害行為,依刑法

【評論內容】

民法第408條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或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不適用之。」(A)

贈與契約屬於「單務契約」,意即負有義務者僅有贈與人一方,而受贈者只是享受的一方,所以法律特別允許贈與人在「交付贈與物」前,可以不附理由反悔、撤銷贈與,我們稱之為「任意撤銷權」(經公證或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契約除外)。

可是如果已經把贈與物交付給對方,就無法再行使任意撤銷權,意即除非符合法定事由,否則是無法再反悔撤銷贈與、要求退還的。

何種情況可撤銷贈與?

受詐欺而為贈與

民法第92條第1項前段:「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

【評論主題】27 以下有關法律繼受及固有法的敘述,何者錯誤?(A)固有法係根據一國固有的社會狀態、風土民情及生活習慣而制定之法律,繼受法則係仿造外國法之內容 而制定出來之法律 (B)我國現行的民法典,多係繼受自英

【評論內容】臺灣從 1895 年起成為日本的殖民地,故跟隨日本繼受歐陸民法。日治前期臺灣人的民事事項大多數情形是依習慣,故以歐陸法系民法概念及用語,將臺灣人社會的習慣轉譯為習慣法,但亦透過民事特別法,實質上導入歐陸法系物權法。日治後期,繼受自西歐的日本民法典上財產法部分在臺生效,但臺灣人身分事項仍適用以歐陸法概念建構的習慣法。

【評論主題】19 關於行政院院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政務委員之任命,於經總統同意後,由行政院院長為之 (B)行政院院長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 (C)行政院院長對於應

【評論內容】(C)J461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0 條

【評論主題】8 人民團體法規定,特定職業團體之理事長,「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依司法院釋字第 733 號解釋,上述規定違反下列何項? (A)私法自治與平等原則 (

【評論內容】733解釋文人民團體法第十七條第二項關於「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之規定部分,限制職業團體內部組織與事務之自主決定已逾必要程度,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5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軍事審判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軍事審判乃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軍人之犯罪行為所設立之特別訴訟程序 (B)憲法明文規定現役軍人應受軍事審判 (C)非現役

【評論內容】理由書人民身體自由在憲法基本權利中居於重要地位,應受最周全之保護,解釋憲法及制定法律,均須貫徹此一意旨。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憲法第十六條並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現役軍人亦為人民,自應同受上開規定之保障。又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因現役軍人負有保衛國家之特別義務,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其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查其規範意旨係在保障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而排除現役軍人接受普通法院之審判。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雖得以法律定之,惟軍事審判機...

【評論主題】25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98 號解釋,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均應由自治區域內之人民依法選舉產生,係基於住民自治之理念與下列何者之功能? (A)垂直分權 (B)國家主權 (C)社會正義 (D

【評論內容】J498解釋文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基於住民自治之理念與垂直分權之功能,地方自治團體設有地方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其首長與民意代表均由自治區域內之人民依法選舉產生,分別綜理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事務,或行使地方立法機關之職權,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間依法並有權責制衡之關係。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級政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委辦事項,依法僅得按事項之性質,為適法或適當與否之監督。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保障之範圍內,享有自主與獨立之地位,國家機關自應予以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 依憲法增修條文,有關修憲程序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憲法修正案的提議權專屬於立法院 (B)立法院通過憲法修正案的出席與決議門檻,與領土變更案相同 (C)憲法修正案通過後,須先公告半年,之後由立

【評論內容】第 4 條 第五項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7 有關帝國主義(imperialism)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君權神授 (B)國家由共和制轉換為帝王制(C)某國擴張並宰制他國的政治經濟 (D)國家受到帝王的統治

【評論內容】帝國主義是透過奪取其他國家領土與操控該國國民,來建立自身的競技與政治霸權。 舊的帝國主義是向外尋找通商口岸與轉口港灣,如葡萄牙佔領澳門、荷蘭佔領臺灣,主要在擴大貿易.....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0 有關都會治理(metropolitan governance)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都會區域指由一個以上之中心都市為核心,及與中心都市在社會、經濟 上具有高度關聯之地方政府所共同組成之範圍

【評論內容】

新區域主義1990年代以來,在都會治理上所興起的一股「新區域主義」運動就是傳統改革主義與公共選擇相互對話下的產物,認爲在解決都會問題時競爭與合作,兩種體制應同時兼顧運用,才能有效達成治理都會區域的效果。所謂新區域主義就是要在都市政府、社區組織、企業組織、及非營利組織等之間,建立一種都會治理策略性夥件關係(local strategicpartnerships)。此種夥件關係涉及都會區域治理上的合作(cooperation)與協力(collaboration)。來源:http://www.public.tw/prog/Howard/LODManage/DataManage/Upload/LOD002/20190710153154.pdfhttps://research.ncnu.edu.tw/proj5/%E6%BC%94%E8%AC%9B%E6%9A%A8%E7%A0%94%E8%A8%8E%E6%9C%83/97%E7%A0%94%E8%...

【評論主題】19關於正犯與共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關於共犯處罰的理論基礎,我國原則上採從屬性說,例外採獨立性說(B)A教唆B去幫忙正犯C實行犯罪行為,A成立教唆犯(C)正犯須知悉有幫助行為存在,幫助者始成立

【評論內容】刑法之犯罪行為類型-共犯1. 教唆犯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2. 幫助犯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C)。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3. 連鎖共犯類型

(1) 以教唆犯論:教唆教唆犯。例如:甲教唆乙教唆丙犯罪。(2) 以幫助犯論:     A. 教唆幫助犯,例如:甲教唆乙幫助丙犯罪。(B)     B. 幫助教唆犯,例如:甲幫助乙教唆丙犯罪。     C. 幫助幫助犯,例如:甲幫助乙幫助丙犯罪。------(一)我國立法者及通說見解均認為,應就各個犯罪參與者對犯罪之貢獻予以區分,並加以處罰。故採取「正犯共犯區分理論」,予以架構我國刑法。(二)從「...

【評論主題】1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法官與法院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廣義之法院,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B)狹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

【評論內容】J392概念上原屬多義之法律用語,有實質意義之司法、形式意義之司法與狹義司法、廣義司法之分。其實質之意義乃指國家基於法律對爭訟之具體事實所為宣示(即裁判)以及輔助裁判權行使之作用(即司法行政);其形式之意義則凡法律上將之納入司法之權限予以推動之作用者均屬之─如現行制度之「公證」,其性質原非屬於司法之範疇;但仍將之歸於司法予以推動,即其一例。所謂狹義之司法、即固有意義之司法,原僅限於民刑事裁判之國家作用,其推動此項作用之權能,一般稱之為司法權或審判權,又因係專指民刑事之裁判權限,乃有稱之為裁判權者;惟我國之現制,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司法解釋與違憲政黨解散之審理等「國家裁判性之作用」應亦包括在內,亦...

【評論主題】7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應適用嚴格標準予以審查?(A)關於由監獄長官檢查受刑人發受書信,以確認有無違禁品之規定(B)關於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職位規定

【評論內容】J799又依憲法第8條之規定,國家公權力對人民身體自由之限制,若涉及嚴重拘束人民身體自由而與刑事處罰有類似效果之法律規定,其法定要件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固應提高審查密度(本院釋字第636號及第690號解釋參照),惟強制治療雖拘束人身自由於一定處所,因其乃以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為目的,與刑事處罰之本質不同,且事涉醫療專業,故應適用中度標準予以審查。

【評論主題】43 有關賽蒙(H. Simon)對於決策者如何做決策的敘述,下列何者最為正確?(A)決策者追求最佳的決策 (B)決策者傾向於將新的問題連結到既存的問題上 (C)決策者需要完整的資訊才能進行決策 (D

【評論內容】(認為決策的理性過程,需面對三種限制:1.注意力的限制、2.多元價值、3.不確定性)

滿意決策(有限理性)分兩類

1.行為模式:只考慮幾個特殊問題,不詳細規劃細節(有限理性);將注意力集中在某些特定的價值上。

2.直覺模式:人類擁有良好的直覺與正確的判斷,可從事直覺判斷(→根據個人有限知識、經驗,立即決定)。

【評論主題】45 直轄市政府所擬訂之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應如何處理?(A)報行政院核定 (B)報行政院備查(C)報內政部核定 (D)報內政部核備

【評論內容】第 62 條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直轄市政府定之。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第 26 條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

【評論主題】4有關網絡治理與新公共管理在概念上之差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前者強調多元群體,後者強調原子化的個體 (B)前者強調公共選擇途徑,後者強調運用公共價值途徑 (C)前者強調公民之重要性,後者強調市場

【評論內容】原子論又稱社會原子論,是由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和古羅馬哲學家盧克萊修根據原子理論而提出的一種社會學理論。原子理論原本指的是宇宙中所有物質都是由不可分割的基本成分(原子)組成。後來這一概念借用到社會學領域,指的是個人(個體)是社會生活中的基本單位,[1]社會由一群自利的、能自給自足的個人組成,[2]個人就是社會的原子,並且所有的社會價值觀、制度、發展都完全來自社會中的個人的利益和行動,因此在原子論中個人是唯一真正需要關注和分析的對象。新右派主張市場優於政府,理論建構於「新古典與新制度經濟學」之「公共選擇理論」、「代理人理論」、「交易成本理論」。新公共服務的理論基礎—民主理論1.公民資格2.社群主義與公民...

【評論主題】1 關於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習慣法作為行政法之法源,行政程序法定有明文(B)習慣法不得牴觸現行法令(C)習慣法不得違背公序良俗(D)公用地役關係屬於習慣法

【評論內容】1.習慣法(1)所謂習慣法

係常年經人民反覆施行之慣行,且人民對此具有法之確信而遵行,且該慣行必須未違背善良公俗。習慣法在私法領域做為法源並無疑慮,惟在行政法領域中,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已較為少見,主要也是因為現行行政法規皆已具體明文規定尚臻完整。

(2)實務見解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應是習慣法作為法源比較顯著的少數例子之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理由書(部分節錄):「公用地役關係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用物性質之法律關係,與民法上地役權之概念有間,久為我國法制所承認(參照本院釋字第二五五號解釋、行政法院四十五年判字第八號及六十一年判字第四三五號判例)。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A)曠職登記 (B)登錄各類文化資產 (C)考績核定 (D)機關作成職場霸凌行為成立與否之決定

【評論內容】(A)J736理由書教師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教師不願申訴或不服申訴、再申訴決定者,得按其性質依法提起訴訟或依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或其他保障法律等有關規定,請求救濟。」僅係規定教師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時之救濟途徑,並未限制公立學校教師提起行政訴訟之權利,與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尚無違背。教師因學校具體措施(諸如曠職登記、扣薪、年終成績考核留支原薪、教師評量等)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時,自得如一般人民依行政訴訟法或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向法院請求救濟,始符合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至受理此類事件之法院,對於學校本於專業及對事實真象之熟知所為之判斷,應予以適度之尊重,自屬當然(本院釋字第三八二號、第六八四號解釋參照)。

【評論主題】24 當政治制度從威權體制轉變為自由民主體制,此一發展稱為:(A)世俗化 (B)民主化 (C)平民化 (D)資本化

【評論內容】

政治發展:乃是國家從「一種狀態」轉變成為「另一種狀態」的過程,而此狀態需具備有「度過轉變危機的能力」而所謂的政治民主化,即為整整發展的過程中,特定國家從威權抑或是極權政體,轉變成為民主國家乃至於民主鞏固的過程,因此政治民主化包含了「民主轉型」以及「民主鞏固」兩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