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下列關於權利能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權利能力不得拋棄
(B)僅自然人得享有權利能力
(C)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
(D)人之權利能力,終於死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6842
統計:A(4),B(14),C(1),D(0),E(0)

用户評論

An-mimi Au】評論

民法  第26條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

Mamasun】評論

權利能拋棄===例如繼承之受益權可以拋棄繼承權但權利能力不得拋棄

陳玉*:一定要考上】評論

民法第6條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C) (D) 第16條 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A) 第26條 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B) (非僅自然人,法人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