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信賴保護原則乃是行政法之一般原則(B)信賴保護原則僅適用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而不適用於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C)信賴保護原則可從法安定性原則導出(

【評論內容】

信賴保護原則:

(A)一般原則

(B)釋字525:法規之廢止或變更,應兼顧規範對像信賴利益之保護。

(C)法安定性原則

(D)行政程序法設有明文規定:

   第119條(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

    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評論主題】1.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信賴保護原則乃是行政法之一般原則(B)信賴保護原則僅適用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而不適用於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C)信賴保護原則可從法安定性原則導出(

【評論內容】

信賴保護原則:

(A)一般原則

(B)釋字525:法規之廢止或變更,應兼顧規範對像信賴利益之保護。

(C)法安定性原則

(D)行政程序法設有明文規定:

   第119條(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

    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評論主題】30. He's like a puzzle to me. I can never _________ what he is thinking.(A)figure out(B)fill wi

【評論內容】He's like a puzzle(n.難題/謎/拼圖) to me. I can never _________ what he is thinking. 他對我來說就像一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信賴保護原則乃是行政法之一般原則(B)信賴保護原則僅適用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而不適用於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C)信賴保護原則可從法安定性原則導出(

【評論內容】

信賴保護原則:

(A)一般原則

(B)釋字525:法規之廢止或變更,應兼顧規範對像信賴利益之保護。

(C)法安定性原則

(D)行政程序法設有明文規定:

   第119條(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

    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評論主題】16 下列那一個選舉制度最符合政黨的比例性?(A)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B)並立式的混合制(C)聯立式的混合制(D)兩輪投票制

【評論內容】(B)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有利於大黨與既有政黨,較不利於小黨或新興政黨(C)單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 He's like a puzzle to me. I can never _________ what he is thinking.(A)figure out(B)fill wi

【評論內容】He's like a puzzle(n.難題/謎/拼圖) to me. I can never _________ what he is thinking. 他對我來說就像一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信賴保護原則乃是行政法之一般原則(B)信賴保護原則僅適用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而不適用於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C)信賴保護原則可從法安定性原則導出(

【評論內容】

信賴保護原則:

(A)一般原則

(B)釋字525:法規之廢止或變更,應兼顧規範對像信賴利益之保護。

(C)法安定性原則

(D)行政程序法設有明文規定:

   第119條(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

    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評論主題】16 下列那一個選舉制度最符合政黨的比例性?(A)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B)並立式的混合制(C)聯立式的混合制(D)兩輪投票制

【評論內容】(B)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有利於大黨與既有政黨,較不利於小黨或新興政黨(C)單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公務人員年終考績因素,何者所占的比例為最高?(A)工作(B)操行(C)學識(D)才能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工作65%

操行15%

學識10%

才能10%

【評論主題】柳宗元〈駁復讎議〉:「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尉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復讎,束身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旌與誅,莫得而並焉。誅其

【評論內容】(C)大師制訂憲法(制禮)的目的是,完全按照道理來確定賞罰,調查事實來確定褒貶,社會上所有人完全按照同一個公平正義的標準來衡量

【評論主題】關於下列詩句所歌詠的對象,正確的是:①道若江河,隨地可成洙、泗;聖如日月,普天皆有春秋。-孟子②君子死知己,提劍出燕京;素驥鳴廣陌,慷慨送我行。-荊軻③鳥盡良弓勢必藏,千秋青史費評章。區區

【評論內容】

3.鳥盡良弓勢必藏,千秋青史費評章。區區一飯猶圖報,爭肯為臣負漢王。-韓信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01505299

【評論主題】下列關於「法律與道德的關係」之敘述,何者錯誤?(A)法律乃是道德的最小限度(B)道德所不允許的,亦是法律之懲罰對象(C)法律所不禁止的行為,並非都是合乎道德的行為(D)法律與道德密切相關

【評論內容】

道德所不允許的,未必皆是法律之懲罰對象,例如無配偶間的任意性交行為(例如:男女朋友之出軌)。

【評論主題】12 有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依司法院大法官歷年來之解釋得知,我國現行死刑制度尚難謂牴觸憲法對生存權保障之規定(B)財產權之保障並非絕對,惟對於所謂之特別犧

【評論內容】

(C)釋字第 404 號  衛生署認中醫師以西藥治病,非其業務範圍之函釋違憲?

解釋文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故人民得自由選擇工作及職業,以維持生計。惟人民之工作與公共福祉有密切關係,為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對於人民從事工作之方法及應具備之資格或其他要件,得以法律為適當之限制.

【評論主題】7 有關表現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憲法對言論自由及其傳播方式之保障,屬於絕對;如有依其特性而為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應儘量避免(B)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

【評論內容】

D選項是釋字第656號

解釋文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屬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而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即未違背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不牴觸憲法對不表意自由之保障。

【評論主題】12 我國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那一機關同意任命之?(A)行政院(B)立法院(C)監察院(D)考試院

【評論內容】司法院組織法§3之「十七人」與憲法所規定之「十五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警察逮捕通緝犯甲後,沒有搜索票即強行搜索甲身上之背包,試問關於此行為之描述,下列何者正確?(A)違法,因為沒有取得搜索票(B)違法,因為未取得甲之同意(C)合法,法律允許警察得附帶搜索甲之背包(D)合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關於想像競合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數個犯罪行為(B)觸犯數罪名(C)從一重處斷(D)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評論內容】

想像競合與實質競合之差別在於一個行為或多個行為。

一、想像競合:刑法第55條前段。只有一個行為,卻造成多個後果。又分為同種想像競合與異種想像競合。

1. 同種想像競合:在飯鍋裡下毒,毒死五個人,只有一個殺人罪。在飯鍋下毒,只有一個行為。

2. 異種想像競合:揮舞武士刀一次,不小心殺死一人,砍斷另一人手臂,一個過失致人於死、一個傷害罪。揮舞武士刀,只有一個行為。

二、實質競合:多個行為、多個犯意、侵害多個法益且能在同一刑事訴訟中處斷。

例子:一個醋意大發的丈夫刺死了妻子的外遇對象,事後意猶未止,刺死了在場悲傷哭泣的妻子。兩個行為、兩個犯意、造成兩個人的法益受損且能在一次的刑事訴訟中處斷。兩個殺人罪。

資料來源:奇摩知識

【評論主題】關於想像競合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數個犯罪行為(B)觸犯數罪名(C)從一重處斷(D)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評論內容】

想像競合與實質競合之差別在於一個行為或多個行為。

一、想像競合:刑法第55條前段。只有一個行為,卻造成多個後果。又分為同種想像競合與異種想像競合。

1. 同種想像競合:在飯鍋裡下毒,毒死五個人,只有一個殺人罪。在飯鍋下毒,只有一個行為。

2. 異種想像競合:揮舞武士刀一次,不小心殺死一人,砍斷另一人手臂,一個過失致人於死、一個傷害罪。揮舞武士刀,只有一個行為。

二、實質競合:多個行為、多個犯意、侵害多個法益且能在同一刑事訴訟中處斷。

例子:一個醋意大發的丈夫刺死了妻子的外遇對象,事後意猶未止,刺死了在場悲傷哭泣的妻子。兩個行為、兩個犯意、造成兩個人的法益受損且能在一次的刑事訴訟中處斷。兩個殺人罪。

資料來源:奇摩知識

【評論主題】司法警察官甲,某日下班回家時因兒子感冒,遂帶兒子至附近診所看病,適逢通緝犯乙亦帶家人至該診所診療,甲立即將乙逮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得逕行搜索乙宅(B)甲得逕行搜索乙之身體(C)甲得逕行搜索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16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列何種公職之候選人,無須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申報財產?(A)副總統 (B)立法委員 (C)縣長 (D)里長

【評論內容】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2條

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之候選人應準用本法之規定,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申報財產。

【評論主題】19 甲縣欲購買縣府所需設備一批,經公開招標後由乙公司得標,簽訂買賣契約,交易價格為新臺幣 100 萬元,事後發現乙公司之負責人為縣長之弟弟,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請問下列罰鍰金額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

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四、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處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該交易金額以下罰鍰。   前項交易金額依契約所明定或可得確定之價格定之。但結算後之金額高於該價格者,依結算金額。   違反...

【評論主題】17 關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成立借用契約(B)自行迴避係指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者,經服務機關通知後,即應自行迴避(C)民意代表知有迴避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

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10條

公職人員依前四條規定迴避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民意代表,不得參與個人利益相關議案之審議及表決。 (C)   二、其他公職人員應停止執行該項職務,並由該職務之代理人執行。(D) 必要時,由各該機關團體指定代理執行該職務之人。

第14條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A)借用

【評論主題】16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下列人員何者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A)行政執行官之兄弟 (B)法院書記官之配偶(C)國立大學教務長之父母 (D)地政事務所登記業務承辦人之子女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

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2條(公職人員之範圍)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七、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八、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秘...

【評論主題】31 起訴書中,無須記載下列何者事項?(A)被告之學歷 (B)被告之籍貫 (C)被告之所犯法條 (D)被告之年齡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264條 

提起公訴,應由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為之。 

  起訴書,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或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二、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   起訴時,應將卷宗及證物一併送交法院。

【評論主題】________ you pay the bill, you cannot leave.(A)If(B)As long as(C)So long as(D)Unless

【評論內容】(A)如果 (B)只要 (C)只要 (D)除非

【評論主題】警察逮捕通緝犯甲後,沒有搜索票即強行搜索甲身上之背包,試問關於此行為之描述,下列何者正確?(A)違法,因為沒有取得搜索票(B)違法,因為未取得甲之同意(C)合法,法律允許警察得附帶搜索甲之背包(D)合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司法警察官甲,某日下班回家時因兒子感冒,遂帶兒子至附近診所看病,適逢通緝犯乙亦帶家人至該診所診療,甲立即將乙逮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得逕行搜索乙宅(B)甲得逕行搜索乙之身體(C)甲得逕行搜索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三、種子採後若進入休眠,對商業生產園產品的時程將有所延誤。試說明種子休眠,並提出打破種子休眠的方法?(25 分)

【評論內容】

「推定」→可以推翻

 因難以證據證明,乃為處理事實之便宜方法.

 如:「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視為」(擬制)→不可推翻

不問是否真實,依法價值判斷予以決定事實.

如:「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評論主題】________ you pay the bill, you cannot leave.(A)If(B)As long as(C)So long as(D)Unless

【評論內容】(A)如果 (B)只要 (C)只要 (D)除非

【評論主題】警察逮捕通緝犯甲後,沒有搜索票即強行搜索甲身上之背包,試問關於此行為之描述,下列何者正確?(A)違法,因為沒有取得搜索票(B)違法,因為未取得甲之同意(C)合法,法律允許警察得附帶搜索甲之背包(D)合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司法警察官甲,某日下班回家時因兒子感冒,遂帶兒子至附近診所看病,適逢通緝犯乙亦帶家人至該診所診療,甲立即將乙逮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得逕行搜索乙宅(B)甲得逕行搜索乙之身體(C)甲得逕行搜索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三、種子採後若進入休眠,對商業生產園產品的時程將有所延誤。試說明種子休眠,並提出打破種子休眠的方法?(25 分)

【評論內容】

「推定」→可以推翻

 因難以證據證明,乃為處理事實之便宜方法.

 如:「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視為」(擬制)→不可推翻

不問是否真實,依法價值判斷予以決定事實.

如:「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評論主題】31 下列關於權利能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權利能力不得拋棄 (B)僅自然人得享有權利能力(C)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 (D)人之權利能力,終於死亡

【評論內容】

民法

第6條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C) (D) 

第16條 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A) 

第26條 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B) (非僅自然人,法人也有)

【評論主題】16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列何種公職之候選人,無須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申報財產?(A)副總統 (B)立法委員 (C)縣長 (D)里長

【評論內容】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2條

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之候選人應準用本法之規定,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申報財產。

【評論主題】19 甲縣欲購買縣府所需設備一批,經公開招標後由乙公司得標,簽訂買賣契約,交易價格為新臺幣 100 萬元,事後發現乙公司之負責人為縣長之弟弟,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請問下列罰鍰金額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

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四、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處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該交易金額以下罰鍰。   前項交易金額依契約所明定或可得確定之價格定之。但結算後之金額高於該價格者,依結算金額。   違反...

【評論主題】17 關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成立借用契約(B)自行迴避係指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者,經服務機關通知後,即應自行迴避(C)民意代表知有迴避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

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10條

公職人員依前四條規定迴避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民意代表,不得參與個人利益相關議案之審議及表決。 (C)   二、其他公職人員應停止執行該項職務,並由該職務之代理人執行。(D) 必要時,由各該機關團體指定代理執行該職務之人。

第14條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A)借用

【評論主題】16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下列人員何者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A)行政執行官之兄弟 (B)法院書記官之配偶(C)國立大學教務長之父母 (D)地政事務所登記業務承辦人之子女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

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2條(公職人員之範圍)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七、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八、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秘...

【評論主題】31 起訴書中,無須記載下列何者事項?(A)被告之學歷 (B)被告之籍貫 (C)被告之所犯法條 (D)被告之年齡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264條 

提起公訴,應由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為之。 

  起訴書,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或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二、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   起訴時,應將卷宗及證物一併送交法院。

【評論主題】9 鄉長若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由何機關處罰鍰?(A)監察院 (B)法務部 (C)鄉長所屬之縣市政府 (D)考試院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

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20條

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所定之罰鍰,由下列機關處罰之。依法代理執行公職人員職務之人員,亦同:   一、監察院:    (一)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至第八款之人員。    (二)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或相當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各級政府機關首長。    (三)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專科以上學校校長及附屬機構首長。    (四)第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本俸六級以上之法官、檢察官。    (五)第二條第一項第十款少將編階以上之人員。    (六)本款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二、法務部:前款以外之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   前條所定之罰鍰,受監察院查詢者,由監察院處罰之;受法務部或政風機構查詢者,由法務部處罰之。

【評論主題】45 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之 1 有關「旋轉門」之限制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務員離職後一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三年內之職務相關之營利事業經理(B)公務員離職後二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評論內容】

旋轉門條款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

「公務員於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評論主題】39 下列那類人員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規範之「適用對象」?(A)某市市立國民小學校長 (B)某縣縣議員(C)地方法院法官 (D)某機關薦任第 9 職等人事室主任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

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4條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A)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B)   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七、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八、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秘書長與該等...

【評論主題】19 關於易科罰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易科罰金時,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B)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C)受六月以下有期徒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刑法  第41 條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C)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B.C)

【評論主題】閱讀文章後,回答 42-43 題予聞世謂詩人少達而多窮,夫豈然哉!蓋世所傳詩者,多出於古窮人之辭也。凡士之蘊其所有,而不得施於世者,多喜自放於山巔水涯之外,見蟲魚草木風雲鳥獸之狀類,往往探其奇怪。內有

【評論內容】

我聽世人說︰詩人很少顯達的,多數都不得志,難道真是這樣嗎?大概是因為世間留傳下來的詩,多數是古代不得志的人的作品吧。那些胸懷真才實學、又不能有所施展的士人,大都喜歡自我放逐於山水之間,見到蟲、魚、草、木、風、雲、鳥、獸等大自然事物,往往探索它們的奇形怪狀;內心鬱積著憂愁憤慨的思想,興發起怨恨、諷刺的文辭,說出了流放的臣子和寡婦般的慨嘆,描寫出難以言喻的情感,所以說愈不得志,詩愈能寫得好。這樣看來,不是詩使人不得志,應該是不得志的人,詩才能寫得好。

資料來源:http://rthk.hk/chiculture/chilit/dy05_0701.htm

【評論主題】44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稱之一定金額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係由行政院會同下列何機關定之?(A)考試院 (B)考試院、監察院(C)考試院、監察院、司法院 (D)考試院、監察院、司法院、總統府

【評論內容】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17條

本法所稱一定金額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監察院定之。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其意義係指包含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A)職門 (B)職類 (C)職組 (D)職等

【評論內容】

職門(行政類)>職組(普通行政)>職系(一般行政)>職位

職門:若干工作性質大致接近的職組歸納為職門。它是分類結構中最粗略的輪廓如:行政類、技術類。

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條)如:普通行政、教育新聞行政、法務行政、外交事務、交通技術、衛生技術…..

職系:係包括工作性質及所需學識相似之職務。(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條)如: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政風、電子工程、會計審計…..

職位:(是最基本的)職位就是職位,職務上的地位。一公司或組織分配給一人員,包含有職務與責任的工作。如:辦事員、科員、書記、科長、處長、局長…….

【評論主題】4 甲於今年 9 月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退休。請問:甲退休後多久才可以擔任私人保險公司董事長?(A) 3 年 (B)6個月 (C)1年 (D)2年

【評論內容】

旋轉門條款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評論主題】4.依憲法第 162 條之規定,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應依據何者受國家監督?(A)自治條例(B)法律 (C)法規命令 (D)判例

【評論內容】

憲法第6條

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評論主題】________ you pay the bill, you cannot leave.(A)If(B)As long as(C)So long as(D)Unless

【評論內容】(A)如果 (B)只要 (C)只要 (D)除非

【評論主題】25.Due to the economic depression, our sales ________ for months, so we are now in great financial d

【評論內容】

補充更正:

若(B)改成

have dropped

就可以選

【評論主題】29.The witness to the murder asked ________ in the TV news or newspaper. She wanted her name to be k

【評論內容】謀殺案證人不願在電視新聞或報紙被認出。她想保守秘密她的名字。

【評論主題】28.________ most of his time devoted to the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 Allen, one of the gifted stu

【評論內容】

隨著他的大部分時間投入到課外活動,艾倫,在我班級資優學生之一,他的主要研究只得到平庸的成績。

(A)當 (B)隨著(C)儘管 (D)雖然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為反義詞?(A)鴉雀無聲─人弦俱寂(B)錚錚鏦鏦─鏗鏗鏘鏘(C)以為觀止─登峰造極(D)屏氣凝神─轟然雷動

【評論內容】

(A)鴉雀無聲:連烏鴉麻雀的聲音都沒有,形容非常靜。

   人弦俱寂:形容人的心境差到了極點,人和所弹的琴弦两者结合在一起襯托出了當時所在環境的百無聊賴。

  寂:即寂静的意思 ,指没有聲音。

(B)錚錚鏦鏦:ㄓㄥ ㄓㄥ ㄘㄨㄥ ㄘㄨㄥ

狀聲詞。形容金屬片相撞擊所發出的清脆聲

  鏗鏗鏘鏘:ㄎㄥ ㄎㄥ ㄑ一ㄤ ㄑ一ㄤ狀聲詞。形容琴瑟等樂器所發出清脆悅耳的聲音。

(C)以為觀止:觀覽到此為止。表示所見事物已達盡善盡美,無以復加。

  登峰造極:比喻學問、技能等達到最高的境界或成就。...

【評論主題】24 下列有關懲戒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A)同一事件經主管長官已為處分後,復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者,其原處分不失其效力(B)同一行為,在刑事偵查或審判中者,不停止懲戒程序(C)懲戒處分應以犯罪是

【評論內容】

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10條

同一行為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處分後,復移送懲戒,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為懲戒處分、不受懲戒或免議之判決確定者,其原處分失其效力。(A) 

公務員懲戒法

第39條

        同一行為,在刑事偵查或審判中者,不停止審理程序。(B) 但懲戒處分牽涉犯罪是否成立者,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認有必要時,得裁定於第一審刑事判決前,停止審理程序。(C)  依前項規定停止審理程序之裁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撤銷之。

【評論主題】25 下列對於公務人員考績之敘述,何者正確?(A)公務人員考績分為年終考績、另予考績、專案考績(B)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C)年終考

【評論內容】

(A) 公務人員考績為分為年終考績(一年平時考核)、另予考績(上班6-11個月者)、專案考績(重大功過)。(B) 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C) 年終考績以100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如左:甲等:80分以上。乙等:70-79分。丙等:60-69分。丁等:不滿60分。(D) 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

。 

【評論主題】6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機關長官得在本機關任用:(A)媳婦 (B)表兄弟 (C)甥侄 (D)兄弟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6條

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A) 媳婦:配偶

(B) 表兄弟:四親等

(C)甥侄:三親等

(D兄弟:二親等

【評論主題】11 某公司資本額一億元,每股十元,分為一千萬股,該公司非屬公務員甲服務機關監督,甲投資額必須在幾股以內,始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A)二百萬股 (B)一百五十萬股 (C)一百一十萬股 (D)一百萬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服務法

第13條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本考題解法:

1000(萬)x 10% =100(萬)……答案(D) 

【評論主題】26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為丁等者,行政機關應為如何處置?(A)停職 (B)免職 (C)撤職 (D)休職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7條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n一、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n二、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評論主題】政黨係具有共同政治理念的一群人所組成,為了政治目標得以實現。下列有關「政黨」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A)組成政黨的目的,乃在對於政府施加壓,亦可稱為壓力團體(B)政黨在競選活動中,對政策的宣揚,使社會

【評論內容】利益團體,又稱壓力團體或倡議團體,是指具有相同利益並向社會或政府提出合理訴求,以爭取團體及其成員利益、影響公共政策的社會團體。

【評論主題】1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於任用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應如何處理?(A)撤職 (B)停職 (C)免職 (D)資遣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8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八...

【評論主題】警察逮捕通緝犯甲後,沒有搜索票即強行搜索甲身上之背包,試問關於此行為之描述,下列何者正確?(A)違法,因為沒有取得搜索票(B)違法,因為未取得甲之同意(C)合法,法律允許警察得附帶搜索甲之背包(D)合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司法警察官甲,某日下班回家時因兒子感冒,遂帶兒子至附近診所看病,適逢通緝犯乙亦帶家人至該診所診療,甲立即將乙逮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得逕行搜索乙宅(B)甲得逕行搜索乙之身體(C)甲得逕行搜索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三、種子採後若進入休眠,對商業生產園產品的時程將有所延誤。試說明種子休眠,並提出打破種子休眠的方法?(25 分)

【評論內容】

「推定」→可以推翻

 因難以證據證明,乃為處理事實之便宜方法.

 如:「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視為」(擬制)→不可推翻

不問是否真實,依法價值判斷予以決定事實.

如:「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評論主題】三、種子採後若進入休眠,對商業生產園產品的時程將有所延誤。試說明種子休眠,並提出打破種子休眠的方法?(25 分)

【評論內容】

「推定」→可以推翻

 因難以證據證明,乃為處理事實之便宜方法.

 如:「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視為」(擬制)→不可推翻

不問是否真實,依法價值判斷予以決定事實.

如:「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評論主題】三、種子採後若進入休眠,對商業生產園產品的時程將有所延誤。試說明種子休眠,並提出打破種子休眠的方法?(25 分)

【評論內容】

「推定」→可以推翻

 因難以證據證明,乃為處理事實之便宜方法.

 如:「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視為」(擬制)→不可推翻

不問是否真實,依法價值判斷予以決定事實.

如:「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評論主題】1.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信賴保護原則乃是行政法之一般原則(B)信賴保護原則僅適用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而不適用於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C)信賴保護原則可從法安定性原則導出(

【評論內容】

信賴保護原則:

(A)一般原則

(B)釋字525:法規之廢止或變更,應兼顧規範對像信賴利益之保護。

(C)法安定性原則

(D)行政程序法設有明文規定:

 第119條(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

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評論主題】下列公務人員年終考績因素,何者所占的比例為最高?(A)工作(B)操行(C)學識(D)才能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工作65%

操行15%

學識10%

才能10%

【評論主題】關於下列詩句所歌詠的對象,正確的是:①道若江河,隨地可成洙、泗;聖如日月,普天皆有春秋。-孟子②君子死知己,提劍出燕京;素驥鳴廣陌,慷慨送我行。-荊軻③鳥盡良弓勢必藏,千秋青史費評章。區區

【評論內容】

3.鳥盡良弓勢必藏,千秋青史費評章。區區一飯猶圖報,爭肯為臣負漢王。-韓信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01505299

【評論主題】柳宗元〈駁復讎議〉:「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尉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復讎,束身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旌與誅,莫得而並焉。誅其

【評論內容】(C)大師制訂憲法(制禮)的目的是,完全按照道理來確定賞罰,調查事實來確定褒貶,社會上所有人完全按照同一個公平正義的標準來衡量。

【評論主題】16 祥宇平時積極關心國家大事,最近他有意籌組「公民最大黨」,號召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監督政府。在我國,祥宇必須依(甲)法令的規定,向(乙)機關登記,才能成立該團體。上述中甲和乙應分別依序填入下列何者

【評論內容】

新:「政黨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社會團體法」(完成初審)、「職業團體法」(研議中)

舊:「人民團體法」=政黨(已被政黨法取代)+社會團體+職業團體

【評論主題】12 有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依司法院大法官歷年來之解釋得知,我國現行死刑制度尚難謂牴觸憲法對生存權保障之規定(B)財產權之保障並非絕對,惟對於所謂之特別犧

【評論內容】

(C)釋字第 404 號  衛生署認中醫師以西藥治病,非其業務範圍之函釋違憲?

解釋文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故人民得自由選擇工作及職業,以維持生計。惟人民之工作與公共福祉有密切關係,為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對於人民從事工作之方法及應具備之資格或其他要件,得以法律為適當之限制.

【評論主題】7 有關表現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憲法對言論自由及其傳播方式之保障,屬於絕對;如有依其特性而為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應儘量避免(B)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

【評論內容】

D選項是釋字第656號

解釋文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屬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而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即未違背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不牴觸憲法對不表意自由之保障。

【評論主題】4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所謂「接近使用媒體」之權利,係受我國憲法所保障之何種權利之一種:(A)平等權 (B)言論自由 (C)財產權 (D)工作權

【評論內容】

釋字364號

 

 

解釋文:

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理由書最後一段:

綜上所述,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警察逮捕通緝犯甲後,沒有搜索票即強行搜索甲身上之背包,試問關於此行為之描述,下列何者正確?(A)違法,因為沒有取得搜索票(B)違法,因為未取得甲之同意(C)合法,法律允許警察得附帶搜索甲之背包(D)合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關於想像競合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數個犯罪行為(B)觸犯數罪名(C)從一重處斷(D)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評論內容】

想像競合與實質競合之差別在於一個行為或多個行為。

一、想像競合:刑法第55條前段。只有一個行為,卻造成多個後果。又分為同種想像競合與異種想像競合。

1. 同種想像競合:在飯鍋裡下毒,毒死五個人,只有一個殺人罪。在飯鍋下毒,只有一個行為。

2. 異種想像競合:揮舞武士刀一次,不小心殺死一人,砍斷另一人手臂,一個過失致人於死、一個傷害罪。揮舞武士刀,只有一個行為。

二、實質競合:多個行為、多個犯意、侵害多個法益且能在同一刑事訴訟中處斷。例子很多:一個醋意大發的丈夫刺死了妻子的外遇對象,事後意猶未止,刺死了在場悲傷哭泣的妻子。兩個行為、兩個犯意、造成兩個人的法益受損且能在一次的刑事訴訟中處斷。兩個殺人罪。

資料來源:奇摩知識

【評論主題】司法警察官甲,某日下班回家時因兒子感冒,遂帶兒子至附近診所看病,適逢通緝犯乙亦帶家人至該診所診療,甲立即將乙逮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得逕行搜索乙宅(B)甲得逕行搜索乙之身體(C)甲得逕行搜索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30. He's like a puzzle to me. I can never _________ what he is thinking.(A)figure out(B)fill wi

【評論內容】

(A)figure out:理解;算出.想出

(B)fill with:充滿.填滿

(C)rest upon /on:依賴

(D)remove from:拿走.除掉

【評論主題】40 下列關於公務員兼職之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員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代表官股之董事(B)公務員得經指派兼任他項公職(C)公務員依法令兼任他項公職者,不得兼薪(D)公務員依法令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C)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B. D) 

【評論主題】29 以內政部為例,下列何者不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任用資格之限制?(A)常務次長(B)戶政司司長(C)人事處專員(D)部長室機要秘書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1條

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