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a】評論
撤銷 → 針對違法之行政處分(處分於作成時即有瑕疵) → 基於「依法行政原則」
【我是小安】評論
1. 123條授予利益之合法V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一、法規准許廢止者二、原處分機關保留VA之廢止權者三、附負擔之VA,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四、VA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