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雅靜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DHD由症狀類型上可分為三大類型:(一) 注意力不集中型:僅有上述注意力不集中的症狀,而未見好動衝動的症狀。(二) 過動衝動型:僅有上述好動衝動的症狀,未見注意力不集中的症狀。(三) 綜合型:注意力不集中及好動衝動兩大類皆有之的症狀。
【用戶】蕭君彤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 DSM-5「注意力缺失/過動疾患(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的準則與DSM-IV大致類似,只有一些小改變,值得一提的有症狀初發年齡由7歲放寬到12歲、取消亞型而用相對應的特性說明表達、容許與「自閉症譜系疾患」同時診斷、成人患者的注意力缺失及過動症狀的數目只要各五項(而非兒童青少年的各六項)。ADHD被置於「神經發展疾患」一章,反映了目前認為ADHD與大腦發展有關聯的看法,但也引發了寬鬆診斷會過度用藥的憂慮。
【用戶】蕭君彤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 DSM-5「注意力缺失/過動疾患(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的準則與DSM-IV大致類似,只有一些小改變,值得一提的有症狀初發年齡由7歲放寬到12歲、取消亞型而用相對應的特性說明表達、容許與「自閉症譜系疾患」同時診斷、成人患者的注意力缺失及過動症狀的數目只要各五項(而非兒童青少年的各六項)。ADHD被置於「神經發展疾患」一章,反映了目前認為ADHD與大腦發展有關聯的看法,但也引發了寬鬆診斷會過度用藥的憂慮。
【用戶】蕭君彤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 DSM-5「注意力缺失/過動疾患(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的準則與DSM-IV大致類似,只有一些小改變,值得一提的有症狀初發年齡由7歲放寬到12歲、取消亞型而用相對應的特性說明表達、容許與「自閉症譜系疾患」同時診斷、成人患者的注意力缺失及過動症狀的數目只要各五項(而非兒童青少年的各六項)。ADHD被置於「神經發展疾患」一章,反映了目前認為ADHD與大腦發展有關聯的看法,但也引發了寬鬆診斷會過度用藥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