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民事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
(A)應裁定命補正理由
(B)應為不受理判決
(C)應逕以裁定駁回之
(D)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1628
統計:A(53),B(110),C(115),D(918),E(0)
用户評論
【goacese】評論
民訴249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253條 (一事不再理)當事人不得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