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消防員甲於乙之住宅發生火災之際,未徵得隔壁住戶丙之意願,將丙之住宅大門打破,以便進入丙住宅頂樓救火,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火災係人為災害,不屬於刑法第24條規定之緊急危難
(B)甲屬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之人,其打破丙宅大門之行為,不適用刑法第24條第1項緊急避難之規定
(C)甲打破丙宅大門之行為,如其係為避免他人財產遭受緊急危難時,即無適用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規定之餘地
(D)甲打破丙宅大門之行為,必須是出於不得已之行為,始有適用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規定之餘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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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學習使我快樂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

【用戶】Anit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l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l l 前項門關於避免自己危難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用戶】學習使我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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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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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l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l l 前項門關於避免自己危難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