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王大壬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共同正犯之分類(1)參與實行構成要件行為(2)參與實行構成要件以外行為(3)指揮他人實行犯罪行為(4)視他人之實行為自己之實行其中:(1)、(2)為實行之共同正犯;(3)、(4)為共謀之共同正犯。
【用戶】王大壬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共同正犯之分類(1)參與實行構成要件行為(2)參與實行構成要件以外行為(3)指揮他人實行犯罪行為(4)視他人之實行為自己之實行其中:(1)、(2)為實行之共同正犯;(3)、(4)為共謀之共同正犯。
【用戶】柏鋒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共同正犯成立要件 : (1) 二人以上 (無責任能力之人不算,且教唆犯及幫助犯不成立共同正犯) (2) 主觀 : 犯意聯絡 (3) 客觀 : 行為分擔本題共同正犯因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其共同正犯中之一人著手,全部人均為著手實行,故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