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某所中學的教師評審委員會成員共十七人,請問未兼行政或董事的教師依法至少需有多少位?
(A)6位
(B)7位
(C)8位
(D)9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midoooo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三 條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其組成方式如下:一、當然委員: (一)校長一人。校長因故出缺時,以代理校長擔任。 (二)家長會代表一人。 (三)學校教師會代表一人。跨校、跨區(鄉、鎮)合併成立之學校教師   會,以該教師會選(推)舉之各該校代表擔任;尚未成立學校教師   會者,不置教師會代表。二、選舉委員:由全體專任教師選(推)舉之。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但學校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者,不在此限。本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但學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第一項第二款之委員選(推)舉時,得選(推)舉候補委員若干人,於當選委員因故不能擔任時依序遞補之。無候補委員遞補時,應即辦理補選(推)舉。本會委員之總額、選舉與被選舉資格、委員選(推)舉方式、依第五條規定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本會委員與候補委員遴聘方式、會議規範及相關事項規定,應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17 X 1/2=8.5 →(D) 9位

【用戶】midoooo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三 條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其組成方式如下:一、當然委員: (一)校長一人。校長因故出缺時,以代理校長擔任。 (二)家長會代表一人。 (三)學校教師會代表一人。跨校、跨區(鄉、鎮)合併成立之學校教師   會,以該教師會選(推)舉之各該校代表擔任;尚未成立學校教師   會者,不置教師會代表。二、選舉委員:由全體專任教師選(推)舉之。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但學校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者,不在此限。本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但學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第一項第二款之委員選(推)舉時,得選(推)舉候補委員若干人,於當選委員因故不能擔任時依序遞補之。無候補委員遞補時,應即辦理補選(推)舉。本會委員之總額、選舉與被選舉資格、委員選(推)舉方式、依第五條規定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本會委員與候補委員遴聘方式、會議規範及相關事項規定,應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17 X 1/2=8.5 →(D) 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