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根據我國民法規定,稱「家」者,謂以何者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A)永久共同生活
(B)相互依附
(C)經濟共產
(D)友愛互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8509
統計:A(1933),B(1164),C(127),D(237),E(0)
用户評論
【用戶】Jessie Liu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我國民法 稱家者, 謂以共同永久生活為目的的親屬團體。
【用戶】陳奕瑄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名 稱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12 月 26 日 第 六 章 家第 1122 條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