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根據我國民法規定,稱「家」者,謂以何者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A)永久共同生活 
(B)相互依附 
(C)經濟共產 
(D)友愛互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8509
統計:A(1933),B(1164),C(127),D(237),E(0)

用户評論

【用戶】Jessie Liu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我國民法  稱家者, 謂以共同永久生活為目的的親屬團體。

【用戶】Jian Zhi Lia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錯n次"<

【用戶】陳奕瑄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名  稱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12 月 26 日  第 六 章 家第 1122 條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