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藥師執業範圍?
(A)藥品鑑定
(B)藥品調劑
(C)藥事照護
(D)申報健保藥事服務費及藥品費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
統計:A(1),B(0),C(0),D(9),E(0)

用户評論

Peter Peng】評論

藥師法  第15條藥師業務如下:一、藥品販賣或管理。二、藥品調劑。三、藥品鑑定。四、藥品製造之監製。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六、含藥化粧品製造之監製。七、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除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辦理外,亦得經由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為之;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藥師得販賣或管理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前項所稱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之範圍及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