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以下關於「罪刑法定原則」內涵的敘述,何者錯誤?
(A)關於犯罪及刑罰的規定,應具有明確性
(B)不得以「習慣法」做為論罪的依據
(C)在刑法的適用上,是完全禁止「類推適用」
(D)對行為人不利的法律變更,則禁止「溯及既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3566
統計:A(10),B(32),C(428),D(11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條競合、強奪?強盜?、傷害罪

用户評論

Jealousbee Li】評論

罪刑法定主義(刑罰之時間點):1.內涵刑§1前段: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有明文規定為限。 易言之,「無法律即無犯罪、無法律即無刑罰」。2.此一概念下衍生許多原則:-禁止溯及既往(即刑§1) 原則上刑法效力僅及於法律生效後, 但例外在非拘束人身之保安處分(保護管束、驅逐出境)得溯及既往,適用新法(刑§1後段)-禁止類推適用指法官判刑時不得比附援引與行為相近似之條文定罪科刑,但通說認為例外在類推結果有利行為人時,可不禁止類推適用(選項C)-禁止習慣法指刑法規範不得以習慣法最為構成要件補充或解釋的依據,或作為有利於行為人之阻卻違法事由認定。(選項B)-罪刑明確性原則刑法內容需明確,使人民得以預見。此原則包含:(選項A)1)構...

Cathy Peng】評論

謝謝~^_^

Shi-Fan Lin】評論

現在才知道原來刑法可不禁止類推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