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要上榜!】評論
大法庭制度大法庭裁定的拘束力,僅針對「提案庭提交之案件」,不及於其他訴訟案件,只發生個案效力,而沒有通案效力。大法庭就提案之法律爭議作成裁定,提案庭必須依照大法庭裁定之法律見.....看完整詳解
【Jamie】評論
補充裁定與判決的不同1....
【萱】評論
此題曾出現在法學緒論之111年身障4等第23題 c選項
【吳林甫】評論
(筆記,和前面的回覆重複喔)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綜覽-大法庭專區-大法庭簡介-大法庭簡介 (judicial.gov.tw)司法院為了強化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推動建立大法庭制度,而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制度已於民國108年7月4日正式上路,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大法庭制度實施後,判例選編及決議制度也一併廢除。相較於判例、決議,大法庭須對外公開,舉行言詞辯論,讓檢察官、當事人律師、甚至專家學者都參與表達意見。當統一法律見解過程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社會多元觀點有機會進入法庭、影響法官,人民會更願意相信司法的決定是周全、禁得起考驗。茲簡介如下: ▍一、大法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