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不當得利受領人於受領時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者,關於其應返還利益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領人僅負返還現存利益之責任
(B)受領人須返還受領時之原利益,並附加利息償還之,如有損害,亦應賠償
(C)受領人之利益原形雖不存在,但受領人所獲財產總額之增加仍存在者,負返還責任
(D)受領人受領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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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一定要考上~大家一起加油】評論

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所謂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非指所受利益之原形不存在者而言,原形雖不存在,而實際上受領人所獲財產總額之增加現尚存在時,不得謂利益已不存在。

csr830504】評論

知: 應將受領時所得之利益、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害,並應賠償不知: 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