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大肌肌愛阿摩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偵查犯罪手冊第60點﹝1﹞現場封鎖範圍及層數,應視現場環境及事實需要而定,初期封鎖之範圍應廣,待初步勘察後,視實際需要再行界定封鎖範圍。必要時,並得實施交通管制。第58點﹝1﹞實施犯罪調查,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2﹞實施前項封鎖時,應派員於封鎖線外警戒。非經現場指揮官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經許可進入現場者,應著必要之防護裝備,避免破壞現場跡證。第56點﹝1﹞刑案現場逮捕犯罪嫌疑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得附帶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二)得使用警械防止其脫逃、自殺或其他意外,並將其與被害人、目擊證人或其他參與犯罪者隔離。 (三)遇犯罪嫌疑人攜帶或藏放之武器或證物,應立即扣押或留存,並記錄其外觀及所在位置。 (四)於刑案現場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應立即帶離;於刑案現場以外之處所逮捕時,不可帶回現場。 (五)記錄犯罪嫌疑人自發性之供述、身上形跡及任何不正常之舉止。必要時,並得會同鑑識人員檢視其身上可疑跡證。
【用戶】Shi Wen L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 刑案現場封鎖範圍及層數,應視現場環境及事實需要而定,初期封鎖之範圍應窄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60點(1)現場封鎖範圍及層數,應視現場環境及事實需要而定,初期封鎖之範圍應廣,待初步勘察後,視實際需要再行界定封鎖範圍。必要時,並得實施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