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有限公司設立登記十五日登記期限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自公司章程訂立後起算
(B)應自公司股款收足後起算
(C)應自公司負責人就任後起算
(D)應自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就任後起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9718
統計:A(88),B(4),C(11),D(33),E(0)

用户評論

Sinya Peng】評論

無限、兩合及有限公司應於章程訂立後15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設立之登記.

悅悅】評論

(民國 104 年 9 月 2 日 )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第三條 : 無限、兩合及有限公司應於章程訂立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設立之登記。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者,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應於就任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設立之登記。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應於特定基準日核准設立登記者,不在此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設立者,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應於創立會完結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設立之登記。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應於特定基準日核准設立登記者,不在此限。

雙胞胎寶寶報到中,考試暫停】評論

(民國 104 年 9 月 2 日 )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第三條 : 無限、兩合及有限公司應於章程訂立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設立之登記。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者,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應於就任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設立之登記。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應於特定基準日核准設立登記者,不在此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設立者,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應於創立會完結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設立之登記。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應於特定基準日核准設立登記者,不在此限。

卡卡】評論

107年11月8日已修改公司應於下列情事完成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之登記。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應於特定日期登記者,不在此限。一、無限、兩合及有限公司:章程訂立。

Minami Kaku】評論

股份有限公司:應自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就任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