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乙、丙共有 A 地及 B 地,應有部分均各為三分之一。甲向丁貸款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以 A 地的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以擔保。甲尚未清償對丁貸款的本息,乙請求甲、丙分割 A 地及 B 地,由乙單獨取得 B 地,被甲、丙拒絕,乙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試問:丁債權的抵押權應如何處理?甲、乙、丙分得的土地如價值不相等,應如何補救?(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0087
統計:A(1036),B(87),C(4),D(2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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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陳豆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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