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veyoujae19】評論
所以法律施行,行政院長副署完才是正式法律嗎(是程序的一部嗎)
【小芝】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 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